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6年度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9    浏览次数:1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度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9月1日

  2016年度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委绩效管理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年度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发电〔2016〕39号)的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七个改革专项小组2016年工作计划)、省军民融合发展2016年工作要点和法治江西建设2016年工作计划中的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任务,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重要作用,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按照2016年度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委2016年绩效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三项:

  一是完成绩效指标(100分):具体包括我委具体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即省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七个改革专项小组2016年工作计划)、省军民融合发展2016年工作要点和法治江西建设2016年工作计划中的工作任务。

  二是应对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100分):即按照省绩效办对我委绩效指标的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等要求,做好应对日常察访核验的各项工作。

  三是提高绩效评价(100分):该项指标包含3项内容:1.部门评价(50分):包括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15分)、省直机关党的建设(10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分)、公共机构节能情况(10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5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综治办、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委相关对口处室做好应对上述专项考核的各项工作;2.公众评价(30分):包括日常评价和年终评价。(1)日常评价方面,我委将按统一规定在服务窗口和对外处室张贴“江西绩效”公众号(微信号:JXJXGL)宣传页,由服务对象通过现场扫描进行评价和留言。(2)年终评价方面,通过优异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工作,赢得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要服务对象、部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对我委满意的评价。3.省领导评价(20分):由省领导对我委的年度工作绩效情况给予定性评价。

  三、工作措施

  (一)绩效目标设定。依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2016年度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二)绩效责任分解。从提升工作绩效入手,分解和细化绩效目标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工作进度和要达到的预期目标,使每一项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形成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绩效指标具体涉及的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该指标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绩效目标的实施与推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各处室(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指标落实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三)绩效运行监控。在绩效目标实施与推进过程中,采取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相关指标责任处室、单位完成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检查管理,及时掌握绩效目标运行情况,研究解决绩效运行中的问题,确保每项工作完成时限内,在管理系统中在线填报工作完成情况,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各责任处室(单位)要针对指标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自查,每月将绩效运行分析报告报委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每季度一小结,每半年一汇总。

  (四)年终绩效自评。2016年底,对照2016年度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自评,各处室、单位按委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和佐证资料报送委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绩效办将于2017年1月31日前在管理系统上填报“年度指标自评”和“绩效工作总结”。自评报告主要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实际效果、突出业绩、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工作过程记录、自评资料、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工作业绩等。委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处室、单位上报自评报告等材料对各处室、单位进行管理,重点察看相关工作任务完成结果、重点项目现场、评验工作落实的实际情况。

  (五)评估结果反馈。结合省绩效办反馈的年度绩效管理结果以及各处室(单位)年终绩效自评情况,召开全委绩效情况分析会,从源头上、制度上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剖析原因。各处室(单位)对分析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至委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管理结果运用。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绩效管理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年度绩效突出的处室(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被省绩效办等有关单位察访核验扣分和因工作失误导致指标未能完成的处室(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并取消责任处室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成立委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委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直属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承担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承担制定并落实“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任务;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制定并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任务;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并落实“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指标任务;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机构节能”指标任务。人事处按统一规定安排两名同志(A、B角)作为我委绩效管理专职联络员;各有关处室(单位)必须明确一名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为本处室(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具体承办人及联系人。

  (二)统筹协调。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任务繁重。各处室(单位)要将绩效管理工作做细做实,加强对绩效目标进展情况的跟踪监控,组织专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有效实现。要加强组织协调,上下联动,共同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确保全委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力争绩效管理工作再创佳绩。

  (三)力求创新。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勇于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目标落实、运行监控、绩效情况分析总结、绩效评估、信息收集、绩效改进、绩效结果运用等七项绩效管理制度,并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抓好我委绩效管理工作同促进职能职责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四)注重实效。要通过绩效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促进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落实,促进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绩效管理科学、规范、实效。要强化结果运用,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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