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绥中县、昌图县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实现到2017年全省具有创新能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拥有发明专利的目标,我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具有创新能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鼓励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进一步挖掘企业发明专利申请资源,促进企业更多的核心技术专利化、产业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结合《关于推进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工作的通知》(辽知办字〔2012〕66号)文件精神,根据前期已经汇总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筛选、整理出具有创新能力的工业企业名单(统计表格及指标解释详见附件)。
清“零”对象为在省域内注册的有创新能力而未拥有发明专利的企业。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区县开展调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根据调查情况和工作目标制定本区域五年工作规划,并落实具体负责人。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立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专项资金,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有效的企业进行扶持。
二、工作时限:
统计表及本区域五年工作规划请于2013年3月5日前完成,以上材料完成后将电子版和纸质文件报送到省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处,期间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指导和检验。有任何疑问可与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段立红
联系电话:024-86916051
邮箱:duanlh_cqj@ln.gov.cn
附件:辽宁省具有创新能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汇总统计表(请下载)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