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质监办稽发〔2016〕5号:省质监局办公室转发质检总局执法司《关于推荐2016年度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4    浏览次数:3

  赣质监办稽发〔2016〕5号

  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省纤检局:

  现将质检总局执法司《关于推荐2016年度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候选人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总局执法司通知要求抓紧做好有关工作,并于10月28日前向省质监稽查局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

  联 系 人:刘 勰

  联系方式:0791-86355381

  电子邮箱:jxzjjcj@jxzj.gov.cn

  省质监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荐2016年度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

  办案能手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总局执法督查司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国质监系统开展2016年度执法打假办案能手选拔活动。现就推荐办案能手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国质监系统从事一线执法打假工作3年以上、稽查执法机构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已被评选为全国办案能手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执法打假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不怕苦,敢碰硬;具有科学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

  (二)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执法禁令,坚持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打假岗位工作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掌握执法打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案件办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办案成绩突出。办案思路清晰,开拓创新能力强,具有挖掘大案要案线索和攻克疑难案件的能力。对某一领域案件办理有较深入研究。

  (五)重点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上报案件为零的地区不得参评。

  (六)近3年来按照一般程序主办并办结的案件总数不少于25件,其中2016年度案件总数不少于5件,并且有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每名办案能手候选人应提供以下评审材料:

  1.办案能手推荐表(附件1)1份。

  办案能手推荐表中的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推荐意见要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尤其是要突出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简明客观的评价。

  推荐意见栏应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章。

  2.行政执法证复印件1份。

  3.2014年至2016年按照一般程序主办并办结的所有案件的明细表(附件2)。

  4.2014年至2016年主办并已结案案件的卷宗原件2个,及每个案件的基本情况表(附件3)。每个案件涉案货值原则上不低于3万元;若属涉刑移送案件,办案流程应完整。

  5.至少1篇办理某一类案件具有指导、借鉴意义的研究性文章。

  执法办案研究性文章应为某种(类)产品案件查办的实践经验总结,以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和原理、查处技巧与方法、办案注意事项等为主要内容,能够对其他执法办案人员起到借鉴和指导作用。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报送材料前应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客观。请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和案卷报送总局执法督查司,逾期不再受理。

  办案能手推荐表、案件明细表及案件情况表电子版可登录http://zfdcs.aqsiq.gov.cn/下载。

  四、推荐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全员参与、层层筛选、逐级把关、省级审批的程序推荐办案能手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中市(州)局或县局一线执法人员不少于1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完善办案能手候选人推选程序,避免随意指定和平衡照顾。

  五、评选方法

  总局执法督查司将组织有关执法打假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2016年度执法打假办案能手评选规则》(附件4)对办案能手候选人的案件卷宗、近三年办案业绩、执法办案研究性文章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考核。根据评审结果和现场考核成绩,拟定表彰的办案能手名单,经公示后确定。未被评为办案能手的人员,将被列为优秀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推荐材料和案卷请通过中国邮政送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邮编:100088)。

  联系人:董燕林

  电  话:(010)82262124

  传  真:(010)82260204

  邮  箱:zfdc@aqsiq.gov.cn

  质检总局执法司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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