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    浏览次数:2

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将于2013年5月28日-6月1日在北京举办,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通知》(商办服函[2013]15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自2012年起每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是京交会的永久支持单位。首届京交会已于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国家会议中心成功举办,围绕服务贸易12大领域开展了开幕式暨高峰论坛、高层论坛、综合展示、推介洽谈、主题日活动、权威发布等6类130多场活动,共有中外参展企业1721家,全球83个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客商2.4万人,到会专业观众累计超过10万人次,总成交额601.1亿美元。

  2012年我厅组织了7家服务贸易企业参展,主要涉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藏药服务、旅游等行业,国内外媒体及参会客商对青海馆的展示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3年,我厅将继续组织相关服务贸易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并在省市综合展区为企业搭建60平米的展馆,展示我省服务贸易发展成就和创新成果。请相关企业积极参展参会,并参加相关专题推介洽谈活动。报名参加某一专题活动的企业可直接与相应的专题承办机构联系,联系方式将在京交会官方网站公布。展位费及搭建费将由我厅承担,人员差旅费及展品运输费由参展企业承担。

  请参展企业登陆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官方网站(http://www.ciftis.org/)了解本届展会相关情况,认真完整填写参展企业报名表,并与4月6日前将报名表及电子版照片报送商务厅外贸处。

  联 系 人:杨扬

  联系电话:0971-6321722 13519768321

  电子邮箱:447212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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