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知识产权局,有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加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4号)精神,省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我省相关单位、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参加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推荐程序
各州市知识产权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项目,省知识产权局将根据项目情况和有关要求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2.重点申报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获国外专利授权的项目。
3.外观设计专利项目,重点申报家电、数码通讯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电工照明及家居用品、时尚休闲类产品、机械及工具类产品等领域(具体见附件1)的项目。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参评项目材料请于3月8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包括:1.书面申报书原件2套(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须附有由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原件。材料装订成册);2.申报书及项目彩照电子版;3.有关专利产品的实物或模型、图片或照片。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等材料表格请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ynipo.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月30日
联系人:李 斌 yniponic@139.com 电话/传真:0871-63186486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科技大楼1206室 邮编:650051
附 件:1.中国外观设计奖重点申报领域.doc
2.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doc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doc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doc
5.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