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存放效益,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及《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6年第二期江西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日期:2016年10月27日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2016年第二期江西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规模为20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期限为6个月。
三、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24日(周一)下午17:30前前往省财政厅国库处1213室(南昌市西湖区孺子路47号)领取招标文件。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特此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