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信委关于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4    浏览次数:5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

  工信部、环保部近日联合印发了《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可到我委网站下载)。现将落实《方案》提出如下要求:

  一、着力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各地要全面了解辖区内造纸、食品加工、有色金属等11个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实施情况。将所掌握的情况结合《方案》制定出本地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计划。要采取送技术到企业、召开技术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务必让相应行业企业了解《方案》中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要有针对性地向相应行业企业推广,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源头减少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含铬污泥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二、征集改造重点项目

  各地有采取《方案》内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的项目,可以收集并于11月底以前向我委推荐。

  三、其他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方案》是我省“水十条”狠抓工业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之一,也是中央环保督查重点考察事项之一。

  各地要及时总结《方案》所列清洁技术推广情况,详细说明所采取的推广形式、服务企业的次数、达到的推广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于12月20日前报我委(节能处)。

  联系人:郭志方

  联系电话:0791-88916335、88916520(传真)

  电子邮箱:jxgxwjnc@jxciit.gov.cn

  江西省工信委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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