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发改地区〔2016〕121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十三五”省际区域合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0月19日
江西省“十三五”省际区域合作规划
前 言
推进省际区域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提升江西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以大开放推动大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融入全球经济发展大格局、利用国内外资源和市场、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江西与全国其他省(区、市),特别是与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等省(区、市)的合作,共同探索跨省合作发展新模式,打造内陆双向开放新高地,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重点规划与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等省市的合作,兼顾与国内其他地区的合作。规划期为2016-2020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
第一章 合作背景
第一节 合作基础
区位条件独特。江西是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共同的腹地,向东可承接长三角、海西经济区的产业转移,向南可接受珠三角地区辐射,向西可连接广袤的西部地区,向北可密切与京津冀地区、中原经济区的合作与联系,并通过珠三角、北部湾经济区融入东盟自由贸易区。
交通条件改善。全省初步形成了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管道构成的综合交通网络。杭南长、合福高铁的开通,已形成与上海、南京、广州、福州的4小时经济圈,与长沙、武汉的1.5-2小时经济圈,与北京、天津等的6-8小时经济圈。境内高速公路编织成网,出省通道增至24个。“一干五支”民用机场开通了连接国内主要城市的航线,随着 “一干九支”民航体系的完善,通航能力还将增加。鄱阳湖水系可通江达海,联系长江经济带其他省(区、市)。
产业互补性强。江西与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产业差异化程度大,互补性强,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其他地区虽存在一定的产业同构现象,但在优势行业和产品上仍然存在结构性差异,可以通过异质同构来推动省域间的产业合作,形成协作关系,推进协同发展。
文化传统相近。江西与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其他地区山水相连、人缘相亲,文化交融,与周边省(市)拥有相似的文化传统、语言、风俗,赣东北长期以来深受长三角吴越文化影响,赣南地区与闽南、粤北地区共同保留了独特的客家文化,赣西、赣北地区文化传统则与楚文化、湖湘文化有不少相融之处,相似的文化背景为江西加强与周边省(市)的区域合作构筑了良好的人文条件。
合作交流密切。近年来,江西以大开放为主战略,着力打造内陆双向开放新高地,积极融入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与湘鄂两省携手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与广东、福建、上海、湖南、湖北等地区分别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框架协议,为省际间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
同时,江西省际间的区域合作目前也面临一定的困难与问题:缺乏有效的合作协调机制,协调组织结构松散,资源要素跨区域整合难度大,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尚待构建,地区封锁和行政壁垒依然存在,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尚不健全,省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还需加强,与周边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现象明显。
第二节 重大意义
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推进省际区域合作,有利于江西整合要素资源,发挥比较优势,与其他省市形成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区域发展格局;有利于江西承接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产业转移,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其他省市的产业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加强省际生态共建与环境同治,促进区域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推动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江西借船出海,与其他省市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深化国际合作,开拓国际市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区域合作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协调省际利益关系、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为核心,按照“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内外结合、合作共赢”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和领域,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和机制,着力增强合作活力和实效,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协同发展。创新机制,促进省际资源整合和要素集聚,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分工协作、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要素跨地区流动中决定性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推动建立稳定长效的合作发展协调机制,消除行政分割与障碍,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加快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构建一体化市场体系。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选择在易于合作的省份和领域先行开展合作,取得经验后,逐步向其他省份和领域推广。
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与合作主动性、创造性,整合资源,大力加强经济要素的优势互补,合力解决区域发展的共性问题,努力实现整体协作效应最大化。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先行先试,在深化重点合作领域、合作模式改革上实现新突破,在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实现新突破。
第三节 重点合作领域
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拓展与长江经济带沿岸地区、京津冀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合作。重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市场体系等领域合作,全方位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第四节 合作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0年,省际合作体系初步建立,便利快捷、横贯东西、纵横南北的交通大通道基本形成,产业对接合作初见成效,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全方位合作格局基本形成。
远期目标。到2030年,省际合作体系全面建立,省际合作模式日趋成熟,合作领域不断拓展,产业合作成效显著,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全方位跨区域省际合作格局全面形成。
第三章 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快江西与周边地区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构建畅通快捷、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综合网络,增强支撑和保障能力。
第一节 共同完善综合运输体系
统筹规划建设省际交通基础设施,优化配置交通运输资源,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水平,构建适应省际间经济一体化要求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铁路。以强化干线网和系统优化快速客运网络为重点,规划布局省际间铁路网。加强快速客运铁路和城际铁路建设,加快复线铁路和电气化铁路建设,完善能源和原材料铁路运输通道建设,构建纵横南北、连接东西的交通运输大通道。
专栏1 铁路重点建设项目
加快武九客专、九景衢铁路、蒙华煤运通道建设。开工建设安九客专、赣深客专、兴泉铁路、瑞梅铁路、昌景黄铁路、长赣铁路。推进吉武温铁路、兴永郴赣铁路、常岳九铁路、六安至景德镇铁路项目前期工作。
公路。继续加快高速公路成网建设,在省内“四纵六横八射十七联”的高速公路网络的基础上,重点打通省际“断头路”,加快与全国骨干路网的对接,推进省际间的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形成省际之间以高速公路为骨架、高等级干线公路为基础、农村公路为补充的公路网络。
专栏2 公路重点建设项目
升级改造G105北京至珠海、G351台州至小金、G220东营至深圳、G206威海至汕头、G320上海至瑞丽、G236芜湖至汕尾。
加快推进莆田至炎陵、德州至上饶等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省段、南昌南外环、资溪花山界至里木、修水至平江等项目建设,逐步对全省“十字型”高速公路主骨架进行“四改八”改扩建,完成沪昆高速梨园至东乡段、赣州至定南高速、吉安至赣州高速“四改八”工程,启动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四改八”工程。适时启动湖北武汉至阳新至武宁、通山至武宁高速公路江西段前期工作。
支持黄冈、九江两市建设好大别山至庐山至井冈山红色旅游公路;支持九江市建设西起麻阳高速(麻城至阳新)瑞昌下巢湖互通,向东经瑞昌市码头镇、九江县,沿长江岸线至城西港区的沿江高等级公路,推动九江至小池过江隧道前期工作,推进九江经江洲至宿松公铁两用过江通道、武穴至瑞昌码头过江隧道、望江经棉船洲至彭泽过江通道前期工作。
水运。拓展港口规模和功能,提高船舶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推动建立省际港口合作交流机制,加强南昌港、九江港同长江沿岸地区港口在航运、物流服务上的对接,提升省际间港口、航运、物流合作层次。支持和鼓励沿江港口企业在开辟跨境客运(包括邮轮)、货运水路航线方面加强合作,促进兼具旅游、客货运输、邮轮运输等功能水路运输网的形成。
专栏3 水运重点建设项目
大力推进九江港、南昌港两个国家级内河主要港口的建设,把九江港建设成为长江中下游综合交通运输主枢纽和超亿吨大港,重点建设红光码头综合枢纽,把南昌港建设成为亿吨大港,重点建设龙头岗、姚湾等港区。
深化上饶与宁德港口合作,推进省铁路投资集团海西物流基地项目建设;继续支持赣闽企业相互投资合作建设“飞地港”“陆地港”,积极引导货物通过已投入运营的吉安陆地港及海铁联运等渠道进出福建港口,发展壮大江西货物东南出海通道,实现互利共赢。
航空。以扩大空港设施能力为重点,优化航空运输网络为主线,加快区域航空枢纽中心建设,加强与国内其他省市主要机场的省际协调合作,构建分工协作、合理布局的航线网络。积极推进省际民航机场之间人员培训、机场建设运营管理、商业服务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航空企业在投资、销售网络、扩展业务等方面的商业合作。
专栏4 航空合作重点项目
加快省际间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全面布局和建设通用航空机场、起降点,支持跨省资本参与通用航空机场以及运行保障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省际间空管、维修、航油配送等保障设施,形成一批省际间航空服务站,深化省际间航空设备升级换代、机场消防和医疗救护设施建设合作。
重点开辟省际航线,加密江西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厦门、杭州、乌鲁木齐等地航线,争取春运加班和夏秋季航班。加快南昌-太原-呼和浩特往返、南昌-珠海往返航线建设。积极开通我省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班,发展国际中转联程航班,加密亚洲国家航线,发展旅游包机业务。
第二节 增强能源保障能力
统筹规划布局省际间重大能源基础设施,推进油、气、电输送网络一体化建设,多渠道开拓能源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水平,构建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一体化能源保障体系。鼓励省际能源合作,联合开发利用水能、核能等能源资源,建立同云南的能源全面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支持落实省际间企业签署具体的电力协议,适时启动白鹤滩水电特高压入赣工程。构建跨区域间的电力安全体系及应急处置体系,提高电网抗灾害能力和电力减灾应急能力。力争建成樟树—株洲成品油输送管道,支持其他成品油跨省管道建设。加快蒙西至华中煤运通道建设。
第三节 统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突破口,加快信息技术应用,集约建设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综合化、一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放融合的信息网络体系和“随时、随地、随需”的社会信息服务网络。加强省际之间信息网络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共同推进省际网络的高速互联和城市网络的光纤覆盖。加强省际之间政务网络资源共享,建立与公众网络资源的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省际间通信网络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完善电子商务基础平台及服务系统,加快建立省际之间的数字认证、物流配送、网上支付、社会诚信体系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和公共信息平台。
第四节 推动水利工程共建
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农田水利共建工程,加快推进省际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改造,因地制宜兴建边界地区中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水渠蓄水工程建设,共同构建以堤防加固、蓄滞洪区建设、河道整治为重点的防洪减灾体系。协同推进毗邻地区河湖水系连通、农村水环境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启动东江源国家生态补偿。推动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缓解鄱阳湖枯水期对湿地及水生态的影响,改善湖区供水、灌溉、通航条件。
第四章 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推进省际间产业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合理分工,提高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构建具有比较优势、体现区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协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共同做强优势农业。引进省外资本,合力打造超级杂交稻、有机茶、绿色蔬菜等精品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农业知名品牌和现代星级农庄。积极引导优势农产品发展,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
培育农产品供应基地。建立省际间新型的粮食产销合作机制,在我省吉安、抚州、宜春市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直供基地。鼓励外省商贸流通企业和江西农业企业合作,共建营销企业联盟和电子商务平台,联合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和展会。推动建立粮食、果蔬、茶叶、水产、畜禽、油茶等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开辟我省优质农产品进入省外市场“绿色通道”。
建立农业合作示范园。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共同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农业科技加工示范园、水稻农业加工示范园、无公害蔬菜加工示范园、优质食用菌加工示范园和现代畜牧业示范园。
共建农业服务体系。开展省际农业科技推广和交流,整合省际间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农产品电子交易中心,完善市场信息咨询、代购代销和储运配送等服务功能。健全省际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农业信息平台,促进信息服务网络向各省延伸,推动信息进村入户。推动省际间农产品交易平台建设,共建农产品营销企业联盟,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丰富产销手段。
专栏5 省际农业合作重点
赣粤合作。加强我省与广东在生猪养殖、粮食、蔬菜生产合作,推动广东省在我省建立生猪、粮食、蔬菜直供基地。推动我省饲料企业在广东省的系列投资项目。
赣浙合作。引导浙江企业在我省上饶、抚州粮食主产区建立稳定的粮食及绿色食品供应基地,采取市场先行、政策引导的方式,让江西优质粮食直接进入浙江农产品批发市场。
赣闽合作。加强两省在绿色生态农业领域的合作,在园艺业、林竹业以及特色水产业养殖业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建农业产业园,携手开拓台湾农产品市场。
赣湘合作。加快两省边界地区粮食、油料、茶叶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共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共同建设区域农产品市场,共同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
赣鄂合作。加快两省在粮食、水产品方面的合作。
赣桂合作。推进水果、花卉、糖料蔗、速丰林等方面的合作。
赣云贵合作。加强三方在优质烟叶、天然橡胶、花卉、茶叶方面的合作。
第二节 联合提升工业发展水平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鼓励省际间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产业配套协作,支持跨区域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加快与长三角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航空、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的合作。加强与珠三角在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生物医药、食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联系。推进海西经济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合作。密切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在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光电产业等方面的合作。
加强传统优势产业合作。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在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纺织、船舶等方面的合作,与珠三角地区在家用电器、纺织服装、食品、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上的密切联系。推进与海西经济区在机械制造、纺织鞋服、林产品加工、化工建材、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产业配套互动发展,促进铁路沿线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产业链条延伸。加强江西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在汽车、石化、精密铸造件、粉末冶金等产业合作,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
加快产业承接转移。建立产业转移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鼓励发展“飞地”园区,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与发达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积极承接具有成本优势的加工贸易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落户,有针对性促进产业集群、推动发达地区产业组团式转移。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动相关行政许可跨区域互认,完善促进产业承接转移的支持政策。
专栏6 省际工业合作重点
赣粤合作。依托赣粤产业园、三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园区,加强两省在电子信息、节能照明、绿色食品等产业的合作,推进两省在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领域的合作。
赣浙合作。依托赣东北开放合作试验区,承接浙江产业转移,加强两省在工程机械、铜产业及铜基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的合作。
赣闽合作。利用抚州赣闽产业园区、赣州赣闽产业合作区等重大产业合作平台,加强两省在电子信息、服装鞋帽等产业的合作。
赣沪合作。加强两地在石油化工、航空等产业的合作,推动两地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的合作。
赣苏合作。重点加强两省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的合作,不断推动在物联网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
赣皖合作。深化两省在电子信息、建材等产业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赣鄂合作。采取共建产业园区等方式,加强两省在光电子信息、汽车等产业的合作。
赣湘合作。重点加强新宜萍与长株潭在轨道交通装备、粉末冶金等产业的合作。
赣云合作。深化两省在矿产资源开发、烟草等产业领域的合作,共同开拓东盟市场。
赣桂合作。加强两地在食品、木材加工业等产业领域的合作,联手开拓东盟市场。
赣渝合作。重点加强两地在电力工业,特别是水电和页岩气开发产业领域的合作。
赣陕甘宁合作。重点加强四省在能源化工、航空航天等产业的合作。
赣新合作。加强两地在能源工业领域的合作,携手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能源基地。
第三节 合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金融业合作。鼓励省际间金融机构互设,积极支持周边地区法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入赣。支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与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开展合作,推动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强化省际融资租赁、国际保理、航运金融、产业基金、科技金融等领域业务合作。建立健全省际间金融对话与交流机制,积极推动区域金融发展规划、社会信用环境营造、金融集聚区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物流业合作。科学配置现有的物流资源,依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和海关监管查验场,统筹规划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特色商业区和专业市场,共同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在沪昆铁路、京九铁路和合福铁路沿线培育一批大型物流集团、第三方物流,构建区域物流信息共享平台。以长江航道水运为基础,航空口岸物流为重点,铁海联运为突破口,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口岸物流平台,形成铁路、航空、水运、公路多式联运的口岸物流商贸网络群。全面深化南昌和九江与全国大中城市空港物流的全面合作。推进抚州综合物流园和莆田东站综合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南昌吉安赣州至深圳铁海联运,加强赣深电子口岸合作。
文化产业合作。加强省际间文化政策、文化产业发展及项目投资信息交流,强化文化产业协作发展,搭建文化产品综合展示交易平台,适时组织文化产业项目对接和推介活动。推动文化市场一体化进程,引进创意人才和战略投资者,扶持优秀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培育和繁荣文化创意市场。鼓励和支持省际企业跨区域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建立省际区域演艺联盟,推进联合采购,推动传统业务与数字业务融合。
专栏7 省际服务业合作重点
赣沪合作。引导上海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进驻江西,推动上海“险资入赣”。支持江西企业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股权交易中心上市。鼓励两地共建产权交易市场。扩大双方物流运输合作与商贸往来,整合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在沪昆铁路沿线培育一批大型物流集团、第三方物流,构建区域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深化上港集团与九江港合作,开通江海直达航线。
赣浙合作。重点加强两省在电子商务、动漫游戏等方面的合作,鼓励浙江优秀电子商务企业来赣投资,支持阿里巴巴集团来赣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赣苏合作。鼓励江苏科技服务业龙头企业来江西开展业务,提升江西科技服务发展水平。
赣粤合作。重点加强双方在现代物流、工业设计、文化创意、商务会展等方面合作,引进龙头企业来赣投资,合作构建赣粤合作产业园区,提升产业合作水平。
赣闽合作。共同加强与中国银监会沟通,争取厦门银行尽早落户南昌;加强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合作,借助福建口岸,将江西陶瓷、茶叶等优势产品推向海外市场。
赣皖合作。共同推动长江沿线城市物流业发展。
赣鄂合作。重点促进在金融、现代物流等服务业领域的合作。
赣湘合作。鼓励湖南重点文化企业投资江西文化产业项目。
赣渝合作。鼓励重庆产业投资基金来江西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在中欧国际班列中的合作,共同推动两地跨境物流业发展。
赣陕合作。重点推动大唐西市文化产业园在南昌青云谱落地。
第四节 共同加强旅游业合作
共同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加快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县、特色旅游村镇的供水、供电、金融、网络、通信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旅游气象监测网络建设,提升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立标准化的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游客中心等配套设施。加快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免费为游客提供与旅游相关的各类信息,并受理游客投诉。
联手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积极创建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地区,逐步制定和实施各类旅游业态、服务、交通、购物、餐饮、会展、娱乐及红色培训等相关标准,鼓励旅游企业制定个性化管理服务标准,完善游客满意度调查制度和旅游综合执法机制,落实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假日旅游和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风险提示、高风险旅游保障和流量管理制度,构建跨省联动的旅游救援体系。
联合开展旅游营销活动。制订省际间旅游市场整体营销方案,把形象宣传与线路推广、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资源互补与市场互动、出境旅游与入境旅游等结合起来。加强旅游行政部门、旅游企业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动。利用“江西风景独好”的形象宣传,加强省际间的联合编排旅游线路,联合开展市场促销,共同做大区域外旅游市场,拓展港澳台、东北亚、东南亚、欧美等海外市场。
共建旅游信息交流平台。整合省际间旅游信息资源,建立标准统一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多媒体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完善旅游服务热线,拓展服务内容,探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模式和运营模式。建立健全旅游信息预报和发布制度,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网络媒体加大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力度。依托多媒体旅游数据库,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开发手机旅游信息查询系统,构建大容量、多通道的旅游信息高速公路,实现信息流与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同步流动。
实施省际旅游扶贫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紧紧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重视生态环境和古建筑、古民居等特色资源保护,加强规划引导,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着力提升乡村旅游组织化、产业化、规范化发展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重点村旅游接待条件。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增强乡村旅游发展能力,带动贫困地区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专栏8 省际旅游业合作重点
红色经典旅游线:韶山-湘潭-长沙-浏阳-铜鼓-安源-井冈山-兴国-于都-瑞金-梅州-潮汕-古田-龙岩。
长江沿江旅游线:重庆-三峡-宜昌-荆州-武汉-岳阳-洞庭湖-九江-鄱阳湖-庐山-安庆-芜湖-南京-扬州-镇江-上海。
合福高铁黄金旅游线:合肥-绩溪-歙县-黄山-婺源-三清山-武夷山-古田-闽清-福州。
名山名湖名景之旅:武当山-神农架-东湖-黄鹤楼-岳阳楼-张家界-洞庭湖-岳阳楼-庐山-鄱阳湖-滕王阁-龙虎山-武功山-三清山-黄山-九华山-巢湖。
东江探源之旅:寻乌-安远-定南-兴宁-龙川-河源-广州-深圳-香港。
真山真水真文化游:武夷山-三清山-铅山古镇-鹅湖书院-龟峰。
陆上丝绸之路旅游线:景德镇-九江-武汉-西安-银川-兰州-敦煌-乌鲁木齐-伊犁-中亚
海上丝绸之路旅游线:南昌-泉州-厦门-广州-香港-海口-三亚-西沙群岛-东南亚-南亚-西亚-欧洲-非洲
第五章 促进生态环境共建共享
合理规划空间主体功能区划,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加强合作机制体制创新,完善生态建设、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制度,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优良化、资源利用集约化,共建区域生态文明。
第一节 加强生态保护协作
共建长江、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共建以鄱阳湖、洞庭湖和丹江口水库为重点的“两湖一库”防护林、生态脆弱区水土保持林和江河源头的水源涵养林。开展“珠防工程”的东江、北江上游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的建设。提升建设标准,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综合防护林体系,为长江、珠江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护。协作开展小型地方生态工程,形成国家和地方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防护林工程建设体系。
共建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共建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把南岭建设成为省际生态合作典范。争取罗宵山脉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提高生态价值和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共同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产业扶贫与生态扶贫相结合,实现产业链与生态链的统一。
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交流合作。加强与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合作,在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相互借鉴合作,共同探索生态经济社会相协调的发展路径。
专栏9 省际生态保护协作重点项目
积极争取将我省武夷山脉、罗霄山脉、幕阜山脉、怀玉山脉、雩山山脉核心区域县(市)和重要江河源头县(市)、鄱阳湖湿地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
加强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赣粤共同争取国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协作,稳定东江水质,在河流交接断面监测标准统一和数据共享、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环保领域的合作交流,促进赣粤及香港经济社会的互补合作,共同建设三百山旅游和温泉养生项目。
建设湘赣边生态保护示范区。 湘赣边区域共同打造湘赣边区域生态经济带,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联防与联控兼顾,定期开展边界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合淘汰落后产能机制,防止已取缔关闭的非法排污企业跨省界区域转移;构建生态优良、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生态网络体系,把湘赣边打造成两省生态文明发展的典范和样板。
加强赣闽边界武夷山生态保护。加强赣、闽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交流合作,共同建立并完善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长效机制。采取横向对接联系的合作模式,建立信息通报和重点合作事项互商互动机制,联合开展各类联防协作活动,共同打造成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
建立以鄱阳湖、洞庭湖为重点,以长江为纽带,干支流、上下游市县政府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制度,加强跨界流域水质及水量断面监测,建立跨行政区的水环境保护奖惩机制。
第二节 协同环境综合整治
共同保护江湖水环境。加强沿线矿山、石化、有色等行业环境安全集中治理,重点防治有机毒物污染,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毒物排入。全面推进长江及其主要支流水上运输污染防治,控制船舶油污和生活垃圾污染。加强对跨界河流、湖泊联合防治,定期开展河流交界处断面、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互通监测信息。实现赣江、鄱阳湖、湘江、洞庭湖、汉水、东江等干流保持优良水质,共同保护长江、珠江流域水生态安全。
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源保护规划,联合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加强跨界河流流域内企业监管,重点加强对跨界饮用水源周边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建立水资源综合调配机制,推进流域饮用水资源统一配置调度,着力保护江河源头水资源。完善跨界水源地水质联合监测体系,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评估,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通报。
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电厂烟气脱硫,燃煤电厂的脱氮、脱硝技术引进与合作,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统一区域产业和环境准入标准,进一步淘汰有色、钢铁、煤炭、陶瓷等产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加大区域内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力度,在火电、有色、钢铁、建材等行业推行清洁生产,鼓励煤炭清洁利用,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
推进土壤治理合作。制订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管理办法和规范,强化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责任落实,重点加大对责任主体灭失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以国家级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金属污染严重区域为重点,开展不同污染类型的土壤治理修复试点示范。联合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防控协调机制和动态监测制度,提升土壤污染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
创新省际环境协同监管机制。建立省际区域环境保护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分享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协同解决区域性重大环境问题。共同加强环境监测平台、环境应急平台和环境信息互通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省际环境通报制度,提高联合执法效率,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专栏10 省际环境治理协作重点项目
加强对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加快推进以赣江抚河下游尾闾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为重点的“五河”尾闾河道疏浚、生态堤防建设、水系连通和生态整治。
大力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争取列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努力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镇。
办好鄱阳湖国际生态文化节、龙虎山国际道教论坛、赣州国际脐橙文化节等生态文明主题活动,提升赣鄱文化品牌影响力。
制定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标准,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
支持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建设成为辐射南方的区域性林权交易市场。
建立以限制入河排污总量为控制核心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实施跨流域、跨市(县)水质联防联控考核制度。
第三节 提高资源节约利用水平
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盘活存量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执行国家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防止城镇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引导省际投资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鼓励企业投资建造多层标准厂房并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推进能源节约和清洁能源利用。加强在共性、关键和前沿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合作,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全面推进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加快发展城市快速公交、轨道交通,完善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等设施,引导居民绿色出行。
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借助沿海发达地区技术、资金、人才优势,在我省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鼓励发展循环经济联合体。合作共建城市建设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进煤矸石、尾矿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共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第六章 推动公共服务一体化
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在省际之间的合理配置,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构建流转顺畅、协作管理的运行机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促进教育文化相互合作
加强高等院校的合作与交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鼓励江西高校与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学科共建、学分互认等多种形式的校际合作。支持发达地区科研院所、高校在江西设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鼓励省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建立广泛的产学研合作,开放共用科研基础平台,共同组建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共建职业教育基地。强化合作,共同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科学设置职教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共同打造具有专业特色优势的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加强企业跨区域联办学校,实现企业—人才订单培养。
加强文化交流合作。加强省际间文化发展政策对接,开展省际文化联系交流,深化结对合作,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区域、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共繁荣。加强赣南与闽粤客家文化研究、保护和利用,实施赣闽皖生态文化示范区工程建设。
第二节 推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共同搭建省际科技创新平台。加大技术转移数据平台建设,聚焦长江经济带、“长珠闽”地区技术成果共享与互通。共同推进国家研发平台、省级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平台建设。实现省际技术转移、交易、科研成果转化的一体化综合服务功能,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和平台相互开放。积极整合科技设备、科技信息、创业公共服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平台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孵化器建设,实现区域内的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服务共享。
建立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建设省际科技创新产业联盟、创新创业联盟、产学研创新联盟、人才培训创新联盟、职业教育创新联盟,共同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联合开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航空产业等关键技术研究,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与产业化为基点,合力提高江西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先进的产学研创新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团队和创新型领军企业,推进资源综合开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联合建立省际区域科技信息网络和技术交易网络,共同推广和转化科技成果。促进沿海发达地区科技成果在江西转化,建立省际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以及产业孵化园,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企业市场对接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合作共享等形式,与科研机构、社会中介、投融资机构等组织建立联系,整合发挥科技孵化园在区域技术创新作用,助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三节 加强医疗卫生资源共享
加强医疗卫生合作和资源优化配置。支持复旦华山医院、上海交大瑞金医院,华南医科大学、武汉大学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高等院校在赣建立临床护理进修培训基地,发挥先进医疗水平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沿海发达地区医药龙头企业来赣投资,拓展合作领域。加强医疗保险即时结算互通合作,制定操作办法和业务流程。加强省际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区域医疗卫生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平台,完善门诊通用病历、双向转诊、区域内临床用血应急调配等合作机制,实现区域内同等级医疗机构医学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开展远程医疗合作和跨区域院前急救合作等。
推进公共卫生合作。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重大传染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和相互支援,联合防治地方病。逐步实现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应急专家、应急物资等资源共享,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布局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
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合作交流。引进“长珠闽”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开展全科医生人才、急需紧缺专科型人才、中医药传承人等卫生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大医院现有优势,支持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通过实行结对帮扶制度,形成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良性互动。
第四节 推动省际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