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4    浏览次数:2

          
                                     闽科监[2011]4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省知识产权局、星火办、创新资金中心: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科技  廉政   防范  方案  通知
 抄送:厅领导,厅直属其他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1年7月8日印发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工作目标,推进科技厅系统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构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提前防范。坚持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主要目标

  通过对全厅行政权力运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形成覆盖全部、重点防控、逐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打造“阳光政务”,推动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实施单位

  按照“分步实施、扎实推进”的实施原则,本次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先在厅机关处室和知识产权局、星火办、创新资金中心展开。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加强领导(2011年8月1日-8月15日)

  1、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召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会,传达上级有关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科技厅系统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为开展工作做好准备。

  2、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省科技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驻厅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人事处、政体处、计划处、条财处等处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机关有关处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

  在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阶段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查找风险,确定等级(2011年8月16日-9月30日)

  (一)逐级落实,排查风险点

  各单位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基础上,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按照岗位职责和重点环节,对照厅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查找岗位风险点、部门风险点。

  1、个人自查。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细化分析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找出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由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2、单位自查。各单位对照工作职责,分别查找本处室本单位在业务流程、重点环节、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填报《福建省科技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登记表》,由分管厅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于9月26日前交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3、交叉互查。在各处室之间和有关直属单位之间开展互查互评活动,提出补充修改意见,查漏补缺。

  (二)评估审查,确定等级

  在个人自查、单位自查、交叉互查的基础上,由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最后确认,对风险程度进行评估,确定等级,实现分级管理。

  可能出现或容易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为一级,由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监控;可能出现或容易滋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为二级,由分管厅领导按照分工负责监控;可能出现或容易滋生轻微违纪违规行为损害单位形象的为三级,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控。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加强监控处置(2011年10月1日—2011年11月15日)

  1、制定措施

  一级风险防控措施由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二级、三级风险防控措施由单位负责制定。认真填写《福建省科技厅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和预防措施统计表》,报分管厅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于11月10日前交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同时,要根据需要制定或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2、前期预防

  注重主动预防,超前防范,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廉政教育,推行“阳光政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或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抽查,加强前期预防。

  3、中期监控

  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通过谈心、提示等形式,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展成违规违纪行为。

  4、后期处置

  对发生三级廉政风险的干部职工要责令限期整改,避免发展成违纪违规行为;对发生二级廉政风险的干部职工,要进行诫勉谈话,并依据有关纪律或规定进行组织或行政处理;对发生一级廉政风险的行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考核,修正完善(2011年11月16日—12月15日)

  1、定期考核,总结效果

  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工作与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单位效能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各单位负责人在述职述廉报告中,要将本处室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报告;其他人员也要在工作总结中,以专门篇幅报告自己所在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情况。

  2、整改完善,奖优罚劣

  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纠正,并通过跟踪回访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定期考核措施。

  考核结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评优评先、公务员评定档次的重要依据。对廉政风险防范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力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针对考核结果,各单位要进一步修正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重新转入下一个防范年度。

  五、工作要求

  1、要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有生命力,就必须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与科技厅的中心工作和各单位的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重点岗位、环节的风险防范,提高防范措施的可操作性。

  2、要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措施真正延伸落实到最基层的各个岗位上。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使之成为监控权力运行的有效手段,成为构建惩防体系、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

  3、要与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通过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能和责任,优化行政管理运行流程,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同时开展,相互促进。

  4、要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要努力实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把查找风险、监控风险、处置风险结合起来,把布置工作与建立制度、建立评价考核体系相结合,形成一个严密的工作运行系统。

   附:1、福建省科技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福建省科技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廉政和监管风  险点及防范措施登记表;3、福建省科技厅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和预防措施统计表。

 

中共福建省科技厅党组
2011年7月6日

附件下载:通知全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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