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3年区县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17    浏览次数:1

渝知发〔2013〕9号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区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我局研究制定了《2013年区县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本园区实际组织实施,并于2月28日前将本区县、本园区2013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与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联系。联系人:孙娟,蒋其全。电话:67510600,67520972。

  特此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2月4日

2013年区县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第四次党代会及市委四届二次全委会和全国知识产权局长会精神,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线,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和《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要求,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推动各区县(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规模推进区县(园区)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加强专利信息利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我市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专利创造能力大幅提升。力争各区县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比上年增长20%以上;全市专利申请量达到4500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2000件,企业专利申请比例达到60%;专利授权量20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000件,企业专利授权比例达到55%。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各区县专利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有效。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市场、商场80个,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知识产权保护服务40项,开展展会执法20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答复率达到100%。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维权成本明显下降,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

  ——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力争培育区县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2000家、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500家、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力争每个区县3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重点出口型企业、60%上市和拟上市工业企业、80%科技型中小企业、90%高新技术企业、100%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申请、奖励、无形资产管理、专利信息分析与利用、人员培训等制度,能有效运用国内外专利信息进行研发、生产、经营。

  ——专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显著。力争各区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产品数量超过15000类,专利产品产值达到2500亿元;专利产品出口交货值超过100亿元;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化工、材料等重点产业产值专利密度提高10%以上,专利产品利润率提高1个百分点;企业利用专利信息提高研发效率、减少研发成本以及避免投资风险和侵权损失达到100亿元;专利质押、交易、许可、转让、入股等投融资规模达到20亿元;知识产权服务业收入达到2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区县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专利执法工作机制,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统筹职能,按照国家和市里的统一部署抓好知识产权统筹工作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2.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力争所有区县设立知识产权局、配备2~5名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

  3.构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加大知识产权财政投入,保障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引导企事业单位增加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信息运用,人才培养,权利获取、维持、保护等相关知识产权投入。推进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贸易等政策的衔接。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区县(自治县)专利资助奖励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加强对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的管理,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有条件的区县应设立专利转化及产业化激励政策。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应出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

  4.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挖掘本地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典型企业和典型人物,加强宣传报道。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专利周等平台,举办知识产权讲座,宣传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每个区县至少举办1~2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鼓励园区、企业设立专利展示墙。

  5.全面轮训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每个区县重点培养专利行政执法骨干1~3名,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6.出台专利行政执法激励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管理、案件移送、协查、督办等制度。探索建立专利行政执法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7.建立重点市场、区域巡查制度,每月开展日常专利执法检查1次以上,每年开展集中专利执法检查3次以上、办理专利案件3件以上。

  8.有条件的区县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高效快速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权益。鼓励区县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9.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其他重点园区应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联络员制度。

  10.推动1~2个区县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二)加强区县、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进区域、产业集群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1.抓好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培育工作。支持符合条件、有积极性的区县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强县,确定试点主题,制定试点方案。指导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继续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培育。

  2.启动10个市级知识产权强区(县)培育工作。鼓励知识产权有优势、工作有特色的区县申报市级知识产权强区、强县。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资源丰富的县可开展知识产权促进农业现代化试点示范。

  3.启动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相关工作。

  4.培育国家级和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30个以上。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指导西永微电子产业园、五里店工业设计园、高新区、长寿经开区等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抓好试点示范工作。开展第二批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第四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培育工作。

  (三)强化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提高新型工业化质量和效益

  1.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加强与科技、经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重大高技术投资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科技项目、重大技术引进、出口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以及招商引资、企业改制和并购、国际贸易等其他项目进行知识产权评议。

  2. 积极推广应用专利分析成果。推动本地区重点企业运用好国家和市里完成的云计算、新能源汽车、LED、直升机等产业专利分析报告,积极参与正在开展的页岩气、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专利分析研究工作。

  3.围绕本地区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分析。推动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用好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环节的专利风险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绘制产业“专利地图”。

  4.有条件的区县和园区可建设主导产业专利数据库或产业集群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可积极探索建立产业专利联盟。

  (四)大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1.各区县把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建立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抓好本地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口型企业、上市和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利工作。

  2.开展区县级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原则上,每个区培育80家以上区县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近郊县每个县培育50家以上区县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两翼县每个县培育20家以上区县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

  3.全面推进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指导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专项任务与实施指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专利信息利用工作指南》,努力做到“七有六会”,即有领导分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有知识产权管理、考核和奖励制度,有专业的人员,有经费,有主导产品专利数据库,有知识产权战略,会检索、会申请、会管理、会保护、会运用、会预警分析。

  4.积极支持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利用专利信息。研究分析竞争对手状况,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专利分析、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制定专利战略,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原则上,主城区和其他区至少5家重点企业开展重点产品专利分析、出口产品专利预警或制定企业专利战略,至少1家企业申请国外专利。

  5.加强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辅导、培育。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核查机制和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机制。

  6.建立市区合作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海外护航行动、招商引资知识产权服务行动。掌握本地区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和需求,制定解决措施,服务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7.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中国专利奖。原则上每个区县至少组织申报1个专利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出台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配套奖励政策。

  8.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做好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调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努力实现1笔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五)注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增强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服务能力

  1.各区县、园区、企业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专利行政执法、专利分析预警、专利工程师培训考试等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2.大规模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培训。每个区县至少举办2~3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培训班。培训对象覆盖辖区内80%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口型企业、上市和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负责人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3.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企业共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100个以上,力争培训各类知识产权管理、执法、实务人员10000人次以上。

  4.注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原则上,每个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应有1名以上专利工程师、1名以上专利信息分析人员。

  5.主城区和服务业基础较好的园区要出台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发展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的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力争培育30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6.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与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深入企业挖掘专利申请潜力。聘请专家、专利代理人作为专利特派员指导重点企业建立专利制度。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