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园九层休闲区装修项目
1.2建设单位: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园
1.4询价范围:详见询价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工程工期:20日历天,(超过每日按合同价0.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提前完工不另行支付赶工费)。
1.6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省级现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1.7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报价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询价相关资料的获取办法
凡愿意参加报价的国内合格报价人请于2011年7月22日起至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园领取相关询价资料(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报价人在领取询价资料时须提交企业介绍信、及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四、评审办法
各报价人的报价最高不得高于招标人的最高控制价(壹万元人民币),否则为废标处理;中标人经询价人组成的评委会评审产生。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1年7月29日10时前,地点: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省高新技术刨业园主楼南区九层9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11年7月29日上午10:30时;
6.2开标地点: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园主楼九层908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小姐;联系电话: 0591-87645523
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工程。为了加强合作,明确职责,确保该工程按期保质交付使用,经双方协商签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园九层休闲区装修项目
2、 承包范围:详见询价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 工程造价
1、 根据使用功能,施工项目和标准要求,本合同的工程总造价为 元人民币
2、 本工程以投标报价的单价为固定单价,按实决算,决算价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含10%)。
三、 施工期间
1、 本装修工程总工期为 20 天。
2、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全部完成本工程施工项目的所有内容。
四、 付款方式
1、 工程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的结算款。
五、其它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补充合同或会议要补充,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甲方委派 同志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实施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协调处理施工中有关事项及与乙方经常联系配合工作。乙方委派 同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管理、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本合同的实施及与甲方经常联系配合等工作。
5、双方若产生纠纷,尽量协商协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包括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于工程交工验收,结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总办代表: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总办代表: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