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5〕270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原则上从2014年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择优推荐,合肥限报3家,芜湖、蚌埠限报2家,其余市(直管县)限报1家。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会同财政局于5月22日前将申报文件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并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1份)上报省经信委科技处 。
联系人及电话:省经信委科技处李明胜,联系电话:0551-62871823;省财政厅企业处关勇,电话:0551-68150458。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5月8日
相关附件: | |
---|---|
1. | 工信厅联科函〔2015〕270 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