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质监局,省特检院: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暑期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1〕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督促运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建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更换超期使用的零部件,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营,保证设备运营期间安全运营。
二、督促经营场地提供单位加强对运营单位监督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三、督促运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救援人员、营救设备、急救物品。定期对救援人员专业培训,开展每台设备应急演练。
四、推行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公众责任保险,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抵御能力,提高运营单位事故赔付能力,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二○一一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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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特函〔2011〕5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