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1〕17号)精神,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将福建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福建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相应调整有关组成人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昌平 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钟维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永礼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金铸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向先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
马照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祥健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马国林 省委农办副主任
廖世铢 省委编办副主任
谢超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辉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洪德 省公安厅副厅长
邱天华 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纪委办公厅主任
邱 玮 省民政厅副厅长
颜路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肖惠亮 省农业厅纪检组长
林圣魁 省卫生厅副厅长
唐慧如 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
梁亦秋 省审计厅巡视员
赵 彬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雷 雄 省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副局长
张翼闽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马义英 省妇联副主席
杨小波 省残联副理事长
吴成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黄邦锋 省银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颜路光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