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商务厅关于选定新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9    浏览次数:3

  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根据全省经济运行分析会和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精神,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新一轮家电下补贴政策。通过实施新的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旨在引导建立适合农村牧区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进一步激活农牧民购买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

  为使我省新一轮家电下乡补贴政策顺利开展,做好新政策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当地财政部门对各自区域内的前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筛选,以便新选定的销售网点顺利开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和补贴工作。筛选标准为:销售网点应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热水器(含太阳能热水器、储水式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四类家电产品中至少一类产品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具有一定的代垫补贴资金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具备上网条件,有专业的电脑操作人员,有售后服务人员且具备售后服务能力。每个地区上报销售网点数量至少为2个。

  请将筛选后新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名单以文件形式于6月30日前上报送我厅,同时将文件电子档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中。

  联 系 人:韩尚龙

  联系电话:0971—6321743

  电子邮箱:971725488@qq.com(注明单位名称)

  传    真:0971—6321712(注明送“财务处”)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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