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质监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1    浏览次数:4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质监系统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省局根据近期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规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及省政府出台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对原有的《福建省质监系统行政处罚办案质量考评细则(试行)》(闽质监政〔2008〕229号)进行修改,并征求全系统各单位、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形成《福建省质监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考核标准(试行)》。现将该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局政策法规处。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附件:福建省质监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考核标准(试行).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