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环协字[2013]15号
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环境保护局,海北州环保林业局、果洛州环保水利局,省内有关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
受省环境保护厅委托,我会定于2013年9月23日至25日在西宁市举办青海省2013年第三期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地点及人员
培训地点为西宁远东大酒店(西宁市昆仑东路186号,城东区政府向东100米)一楼会议室;培训人员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一)机动车污染防治及法规体系;
(二)机动车排气污染机理及在用车排放标准;
(三)机动车环保检测操作知识;
(四)车辆超标原因分析与故障判断;
(五)机动车环保检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及标定;
(六)环保部门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管理;
(七)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规范管理;
(八)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实践操作。
三、培训费用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学员为900元/人(不包括住宿费),环保部门监管人员不收取培训费用。请各机构于2013年9月16日前,将培训费汇至协会账户(收款单位:青海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开户银行:建行西宁城东支行,账号:63001543637050212352)。
四、培训考核
所有培训学员均参加笔试考核。首次参加培训的仪器设备操作员和驾驶操控员在笔试考核后,参加实践操作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实践操作成绩占40%。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省环境保护厅颁发培训合格证。
五、其他事项
(一) 培训班开班仪式定于2013年9月23日上午8:30准时举行,请学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领取培训相关材料。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自带1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参加再培训的学员在报名时将培训合格证书交至我会;参加实践操作的机构自带可用于实践操作和考核的车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3年9月16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盖章后传至我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杨帆 白鸽
电话/传真:0971-8130022、15297216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