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62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4月20至23日在柳州市举办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以下简称“第二届发明展”)。为办好第二届发明展,请各市及有关部门积极动员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选择优秀项目和产品参加展览、推介、洽谈、交易,并组织参加各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驱动发展,发明创造未来。
二、活动规模
标准展位700个。
三、活动内容
(一)专利成就宣传及专利知识普及。以公共展区展示宣传我区专利事业发展成就,普及专利知识,开展专利咨询服务等。
(二)发明创造成果展览、展示和产品销售。以展示近年来我区涌现出的专利技术及产品为主,辅以邀请区外高校院所、企业有应用前景、适合广西发展需要的专利技术参展。展会期间组织开展发明创造产品现场销售。
(三)专利推介和对接洽谈、专利拍卖和专利交易签约、专利质押融资银企对接和大学生创意创新成果推介。召开专利推介和对接洽谈会,向有需求的企业推介和对接洽谈一批参展专利项目;组织具有市场开发前景和实用价值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有效专利进行拍卖;组织达成协议的专利项目进行集中签约;组织召开专利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邀请银行、风险投资机构与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对接,促进专利技术资本化;举办大学生创意创新成果推介会,搭建大学生创意创新成果转化或进行创业投融资活动平台。
(四)报告会。举办专利报告会,邀请国内专家学者就目前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热点问题作报告。
(五)评奖活动和表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展单位和优秀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四、主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4月20至23日,会期4天。
地点: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
六、参展范围
(一)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生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14个千亿元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二)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海洋、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农业、先进装备制造、养生长寿健康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三)市场前景好、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专利技术和产品。
(四)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
(五)引进区外的专利技术及产品。
(六)传统手工业、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发明创造成果。
七、参展对象
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各界人士和中小学生等。
八、活动要求
(一)参展要求。
1.项目要求。
⑴近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
⑵已申请专利的项目。
⑶其生产销售需要国家许可的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
⑷无知识产权纠纷。
⑸中小学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
⑹传统手工业、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
2.组织方式。
按设区市发明创造成果、高等学校发明创造成果、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和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等5个板块共18个展区组展,并设序厅(即公共展区)宣传全区专利成就和专利知识。
⑴设区市发明创造成果板块,以设区市为单位,由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专利权人参展。中央驻桂及自治区直属企业参加驻地市团组参展。
⑵高等学校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全区高等学校并邀请部分区外高等学校参展。
⑶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中央驻桂和自治区直属科研院所并邀请部分区外科研院所(企业)参展。
⑷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组织全区传统手工业企业参展,柳州市二轻工业联社协助承办。
⑸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科协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参展。
3.展览方式。
各展区采用简易装饰形式,突出实物展示和互动效果。
⑴展板展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⑵展品展示。以实物、样品、模型,适当配以图文、声像等资料,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⑶产品销售。直接销售适合展位现场销售的产品。
⑷产品体验。以安全、健康、快乐的方式吸引观众进行产品体验。
(二)拍卖项目要求。
1.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权属清晰、无质押和专利纠纷。
3.委托拍卖主体为全体专利权人。
4.拍卖内容为专利权或专利实施独占许可权。
(三)推介项目要求。
1.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权属清晰、无质押和专利纠纷。
(四)签约项目要求。
1.已申请或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权属清晰、无质押和专利纠纷。
(五)项目申报。
参展、报奖、推介以及签约项目由各组团单位通过网址http://zlcgz.gxkjcg.com登陆发明展项目管理系统统一申报,组委会不受理其它形式申报。组委会已印发《关于征集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专利拍卖项目的通知》(桂专展组〔2013〕1号),请各组展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拍卖项目。
九、展位分配
(一)布展面积与展位数量。
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一层展厅作为本届发明展展厅,布展面积约6280平方米(700个标准展位)。
(二)各展区面积分配(详见附件1)。
1. 序厅(即公共展区)300平方米(相当于33个标准展位)。
2. 高等学校发明创造成果展区、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展区各270平方米(相当于30个标准展位)。
3. 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展区300平方米(相当于35个标准展位)。
4. 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展区200平方米(相当于22个标准展位)。
5. 柳州市展区1100平方米(相当于122个标准展位)。
6. 南宁市、桂林市展区各600平方米(相当于66个标准展位)。
7.梧州市、北海市、玉林市展区各390平方米(相当于40个标准展位)。
8.钦州市、防城港市、贵港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等各200平方米(相当22个标准展位),来宾市、崇左市展区各135平方米(相当于15个标准展位)。
十、相关费用
第二届发明展经费采取以承办市柳州市为主、自治区定额补贴的办法解决。
各市组团单位免收展位费,参展参会人员交通和食宿费、各设区市展区布展费用自理。
十一、活动评奖
第二届发明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62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评奖办法的通知》(桂专展组〔2012〕5号)组织评奖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展单位及优秀成果给予奖励。有关评奖方案另发。
十二、工作进度安排
3月15日前 落实展览场地,印发实施方案、下发组团参展通知。
3月20日前 召开发明展第一届总结暨第二届组展动员会。
3月25日前 各市、各区直组展部门上报本市(部门)展团带队领导、联络员名单。
4月5日前 各市、各单位报送参展、推介、签约项目等资料,确定参会人员并报送参展证件所需材料。完成证件制作、参展手册及项目汇编编印。
4月10日前 召开新闻发布会。
4月10日前 各组团单位报展馆布展设计方案
4月上旬 印发开幕式、报告会、拍卖会、签约仪式、推介会等活动通知;各市、各组团单位报送报奖项目资料。
4月中旬 完成报奖项目的初审;召开预备会,检查,督促和落实开幕式有关事项。
4月15-19日 布展
4月20至23日 开幕、展示、交易、撤展。
7月前 评奖,完成奖励证书、奖牌制作,总结、颁奖;相关材料收集归档。
十三、组委会工作机构及联系人
(一)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蓝天立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迺堂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秦 斌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
肖文荪 柳州市市长
成 员:陈 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李昌华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伟嘉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范世祥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文信连 自治区农业厅总农艺师
甘 霖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梁春花 自治区科协副主席
王柳平 柳州市副市长
刘 涛 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副主任
韦志边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展览交易会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谢迺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昌华、杨伟嘉、梁春花、王柳平、刘涛同志兼任。
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展务组、奖励组、会议组、宣传组、法律事务组、接待组与安保组。
1.综合组
联 系 人:蔡利民 0771-2093836 13978850518
电子邮箱:gxfmzh@163.com
2.展务组
联 系 人:刘 俐 0772-2635969 18907723701
传 真:0772-2623550
电子邮箱:lzipo@163.com
3.奖励组
联 系 人:唐 铖 0771-2618429 13317612925
电子邮箱:gxipogh@163.com
4.会议组
联 系 人:张文军 0771-2630963 18677927781
电子邮箱:gxipofl@163.com
5.宣传组
联 系 人:刘会宁 0771-2630953 13317612815
电子邮箱:gxfmxc@163.com
6.后勤组
联 系 人:黄 劼 0772-2630533 13877229136
附件:1. 桂专展组〔2013〕3号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的通知.doc
2.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展位分配图.doc
3.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展团报名表.doc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