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外〔2011〕21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组团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等共同承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将于2011年9月8日一11日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我厅将作为福建省代表团的成员单位参会,并负责“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口洽谈会中“高新技术招商项目洽谈区”的对口洽谈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内容
1、组织举办“投资海西”高新技术项目对口洽谈会;
2、邀请客商参会。由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推荐,经报科技展团确定,邀请具有投资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参会;
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地相关领域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口洽谈活动;
4、组织与会境外客商考察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二、组织形式
福建省代表团科技分团由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科技厅有关处室组成,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指派一位领导任科技分团领导成员,并确定一名联络员。
三、科技分团活动安排
1、福建代表团科技分团预备会
时间:9月7日晚上20:00
地点:厦门华林国际酒店二楼会议厅
内容:部署科技分团有关工作
要求:科技分团全体代表参加
2、开幕式
时间:9月8日早上9:08-11:30
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内容:开幕式并参观展会
3、“投资海西”高新技术项目对口洽谈会
时间:9月8日下午14:00-17:30(13:40入场)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市环岛南路)
内容:组织应邀与会客商与我省企业对口洽谈
要求:由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组织省内项目业主参加对口洽谈活动。客商由指定人员负责带入会场。
4、考察活动
时间:9月9日一10日
内容:组织应邀与会客商考察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要求:按照省科技分团安排,有关设区市科技局或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协助联系与会客商考察相关企业的行程安排和接待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于8月10日前上报担任科技分团领导成员与联络员的人员名单(附件1);
2、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推荐有意向参会洽谈拓展合作的境外客商(1-2人),并填报有关信息表(附件2)于8月13日前反馈;
3、由科技展团筹备办确定邀请参会客商的名单,以组委会名义具函正式邀请,并按“落地接待”的原则,由会务组负责客商在厦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安排,有关合作单位予以配合做好接待、陪同工作。
4、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结合各自的产业技术发展需求和实际,组织推荐5-6家科技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对口洽谈活动,并于8月18日前上报名单(附件3)。
5、今年的证件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的内容与格式不变。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将参会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一寸证件彩照),以及个人信息表(附件5)汇总后于8月18日前发送到Email: kalonli@163.com,逾期无法办理。
五、报到时间与食宿
报到时间:9月7日
报到地点:厦门华林国际酒店(前埔路88号)
电话:0592-5020999(总机)转科技分团会务组
科技分团将按报名情况统一安排入住,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建省技术转移中心(亚太中心)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9层
邮 编:350003
联 系 人:兰良程(手机:13358211893)
朱 奇(手机:13328662918)
联系电话:0591-87801144
传 真:0591-87814794
E-mail:kalonli@163.com
附件:1.科技分团领导成员与联络员信息表
2.邀请参加9?8对口洽谈会的境外客商推荐表
3. 参加省团“投资海西”对口洽谈会中方项目业主报名表
4. 省团“投资海西”对口洽谈会高新技术项目成果信息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