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黄辉同志辞去公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4    浏览次数:4
皖经信人教〔2015〕79号

委机关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经研究,同意黄辉同志辞去公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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