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驻桂、自治区直属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以下简称“发明展”)将于2013年4月20-23日在柳州市举办。本届发明展设各市发明创造成果、高等学校发明创造成果、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和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等5个板块共18个展区。根据发明展安排,我厅负责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展组展工作。现就组织科研机构参展并参加相关活动、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4月20-23日,会期4天。
地点: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
三、活动内容
(一)专利成就宣传及专利知识普及。
(二)发明创造成果展览、展示和产品销售。
(三)专利推介和对接洽谈、专利拍卖和专利交易签约、专利质押融资银企对接和大学生创意创新成果推介。
(四)报告会。
(五)评奖活动和表彰。
四、参展范围
(一)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生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14个千亿元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二)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海洋、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农业、先进装备制造、养生长寿健康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三)市场前景好、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专利技术和产品。
(四)引进区外的专利技术及产品。
五、参展要求
(一)近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
(二)已申请专利的项目。
(三)其生产销售需要国家许可的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展览方式
采用简易装饰形式,图片、文字介绍、实物(模型)展示及现场演示相结合。
七、组织形式
由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统一布展,各参展单位提供展示项目文字介绍、图片及展品。
八、相关费用
各参展单位免收展位费,参展参会人员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九、活动评奖
本届发明展将对所有参展项目进行评奖,设金奖和银奖,授予项目持有单位或个人。获评“金奖”、“银奖”的项目,由组委会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 (评奖细则另行发放)。
十、参展项目材料报送
参展单位请于2013年3月21日至4月1日将参展、报奖、推介以及签约项目通过网址http://zlcgz.gxkjcg.com登陆发明展项目管理系统统一申报(参展单位登陆系统注册,进入基本信息界面后,所属展团请选择“科技厅”),我厅将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选送参展。我厅不受理其它形式申报。
十一、工作进度安排
4月1日前 |
各单位报送参展、签约、推介项目资料。 |
4月5日前 |
确定参会人员并报送参展证件所需材料 |
4月18-19日 |
布展 |
4月20-23日 |
开幕、展示、交易、闭幕。 |
7月前 |
评奖,完成奖励证书、奖牌制作,总结、颁奖; |
联系人:夏 娟
电 话:0771-2093854 13457981465
传 真:0771-2093825
地 址:(530022)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技术市场
附件:1.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展的通知.doc
2. 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展位分配图.doc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