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环保2013年青海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3-13    浏览次数: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3年青海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已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以(青环发【2013】575号、青环发【2013】576号、青环发【2013】595号、青环发【2013】577号、青环发【2013】578号、青环发【2013】579号、青环发【2013】580号、青环发【2013】581号、青环发【2013】5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省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013年青海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监理服务。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果洛州)污水管网、检查井、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网围栏、标识牌)等监理服务(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海东市、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污水管网、检查井、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网围栏、标识牌)等监理服务(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果洛州、海东市、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具体建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建设期:按工程施工进度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省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青海省工程监理企业业绩考核手册》,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监理企业业绩手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03月11日至2014 年 03 月 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省内投标人有效的《青海省工程监理企业业绩考核手册》,省外投标人有效的《省外进青监理企业业绩手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 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04月01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qhzbtb.gov.cn)、青海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青海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 编: 810016

  联 系 人: 孙晶(报名) 余国芳

  电 话: 0971-6334223(报名)、6361420

  传 真: 0971-6304544

  电子邮件: 229096158@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账 号: 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2014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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