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进出口企业:
2014年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展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行动之年。完成全省外贸进出口增长13%的目标任务意义重大。
现请根据贵企业2014年进出口预期目标,确定企业业务负责人,并根据目标和在手订单情况填报下表(见附件1),于2014年2月15日前盖章后报我厅(外贸处)。
此表将作为企业2014年进出口建议计划目标依据,请各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确保数据详实有效。
联系人:王勃 15003690637
联系电话:0971-5115615
附件:2014年重点外贸进出口企业进出口计划表.doc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