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5    浏览次数:1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知办[2013]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全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被授予国内发明专利权的本省专利权人。专利授权奖励对象以授权专利证书上的第一专利权人为准,授权时间以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

  二、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各一式二份)

  1、《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专利证书原件(仅供受理时审核复印件的真实性)及复印件(第1页和第2页,正反复印在1张A4上);

  6、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10件以上,必需同时报送本单位年度专利工作总结供评审使用,如未报送则视为自动放弃奖励。年度专利工作总结应包括专利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制度,年度专利工作开展情况,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等)。

  三、奖励申报受理部门及时间

  省知识产权局只受理中央在汉及省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经初审汇总后报省知识产权局。

  专利授权奖励申报的时间为2013年5月6日至5月31日,请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受理部门及时进行申报,过期不予受理。各市州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6月7日前将本区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汇总,并将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及《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市(州)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上报至省知识产权局,过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资金的评审和发放

  由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奖励金额,并按照省财政有关规定及时发放奖励资金。

  五、要求

  1、申报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所需的相关表格可在http: //www. hbipo. gov.cn《通知》栏目下载,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相关表格用打印件,手工填写(签字除外)不予受理。

  2、各市、州、直管市知识产权局接本通知后要大力宣传,抓紧布置,并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3、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和上报省知识产权局时,为便于统计汇总,需提供《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信息统计表》电子件(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表》

  2、《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3、《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市(州)申报情况汇总表》

  4、《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信息统计表》

  2013年3月22日

  联系人:协调管理处  马骏

  电  话:027-87168519

  邮  箱:majun@hbipo.gov.cn

附件1、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2、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市(州)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4、2013年度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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