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环保--关于征集2015年度国家环保技术管理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4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环保技术管理工作体系,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开展2015年度国家环保技术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一)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称的技术工作能力,项目参与人员熟悉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体系;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能够在要求的项目工作时限内,完成调查研究工作和技术文件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及编制说明的编制工作,以及与项目相关的研讨、论证、咨询等工作。

  二、项目要求

  项目计划中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环保技术指南均为非强制执行的指导性文件。编制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在充分调查和分析当前相关行业普遍存在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其生产工艺的特点提出相应的治理行业环境污染的主要技术路线,并按照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消除行业潜在环境风险的要求,提出引领未来环保技术发展的预期性要求,支持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立法活动;编制环保技术指南,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当前相关行业环保技术研发和应用状况为基础,以技术实际应用的环境效果和经济成本为依据,遴选综合效益较为优越的单项技术和组合技术方案,作为相关部门、行业和企业选择技术的参考依据。

  三、项目承担单位确定方式

  项目承担采用自愿申报、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条件,对照征集承担单位的2015年国家环保技术管理项目名单(见附件2)选取申报项目,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并于2014年6月24日前将申报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文件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科技标准司将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答辩,经过专家质询和论证,确定各个项目承担单位。无单位申报的项目和无合适承担单位的项目,将从年度计划中删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许丹宇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9

  电子邮箱:chan.yechu@mep.gov.cn

  传真:(010)66556218

  联系人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何连生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2号楼南段413室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84937789

  电子邮箱:heliansheng08@126.com

  传 真:(010)84915209

  附件:1.主送单位名单

     2.征集承担单位的2015年度国家环保技术管理项目名单 

     3.项目申报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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