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监局,省特检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安委〔2011〕23号)要求,结合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实际,省局制定了《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地各单位于8月19日前向省局特安处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方案,8月24日前报送第一阶段的隐患排查落实情况,9月30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
1、福建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2.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