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绥芬河、抚远县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3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0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与时间
2013年科技活动周以“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为主题,将于5月19--25日在全省范围内举办。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围绕“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主题,凸显科技支撑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作用,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特色和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活动。
(一)科技促进民生改善。通过开展科技下乡、推广实用技术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促进农村文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通过医疗卫生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针对民众的实际需求,开展卫生科技服务活动;通过举办科技讲座、科普展览、发放科普读物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绿色的消费观念,建立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组织开展科普知识竞赛、科普展览、科普影视作品巡演、科普剧等丰富多彩的专题性科普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理性认知水平,增强科技意识。
(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组织科研机构和大学在活动周期间开放科研试验设施,面向公众开展科技传播活动,让公众近距离接触科研活动,感受科技创新的魅力。
(四)科学使者进基层主题活动。动员组织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等科学使者,到大中小学校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到社区、乡村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行署)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集成资源,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密切配合,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编制好活动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抓好。
(二)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科技活动周的安排要本着勤俭、务实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强科技活动周的宣传工作。认真及时地报道科技活动周的重点活动,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科技活动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并于4月17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备案表(附件1)、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附件2)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举办情况进行总结,由各市(行署)科技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科协,形成2013年科技活动周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及参与科学使者进基层活动人员信息表(附件3)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于6月17日前报送 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丛万志 汪英华
联系电话:0451--82634915 82628436(传真)
电子邮件:kjtfgckp@163.com
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李锐
联系电话:0451--53642847
电子邮件:hljxcjy@163.com
省科协科普部 迟亮
联系电话:0451--82621882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