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重庆市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8    浏览次数:1

渝知发〔2013〕26号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中小企业局(经委、乡镇企业局):

  为加快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在前三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市知识产权局、市中小企业局结合各地区自愿申报和推荐情况,经过专家评审,确定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等316家企事业单位为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附后)。

  各试点单位应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在试点工作中不断完善,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数据库、有战略,会检索、会申请、会保护、会管理、会运用、会分析、会预警。

  试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请与市知识产权局和市中小企业局相关处室联系。

  联 系 人: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叶春梅

  电    话: 67512932

  传    真: 67512851

  电子邮箱:1531182113@qq.com

  联 系 人:市中小企业局科技处  张品

  电    话:67627706

  传    真:67627706

  电子邮箱:zpjxq@cq.gov.cn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3年4月26日

 

    重庆市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doc

    渝知发(2013)2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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