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84 号)和《安徽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皖工业〔2015〕5号)精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现将2015年安徽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装备)名单予以公告。请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把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进行核查,并按要求对上述企业(装备)实行差别电价等措施。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871855
附件:2015年安徽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装备)名单
安徽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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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件:2015年安徽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装备)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