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材料的通知》精神,我办拟推荐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2日。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办反映情况。信函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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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