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3-05-08    浏览次数:6

  根据《报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材料的通知》精神,我办拟推荐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2日。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办反映情况。信函以邮戳为准。

  电话:024-86916031 024-86916030

  传真:024-86916031

  邮箱:yangjn_cqj@ln.gov.cn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110032)

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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