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3〕85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2013年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要点》和《广东省专利条例》,适应我省出口贸易健康发展的需求,护航“走出去”战略实施,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省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实施“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计划”(以下简称“出口产品专利预警计划”)。
“出口产品专利预警计划”实行限额推荐,广州、深圳不超过4项,佛山、东莞不超过3项,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顺德不超过2项,其它各市不超过1项。请各地结合实际,组织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01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五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周雪君,电话:020-87684622
电子邮箱:zscqyjh@qq.com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58栋 邮编:510070
业务咨询:成思,电话:020-87684899
电子邮箱:zscqj_cyc@gd.gov.cn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4月28日
附件:1.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计划项目申报指南(1).doc
附件:2.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计划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