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系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6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质监局、省特检院:

  2010年12月份以来,各设区市质监局根据省局部署,开展了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为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根据《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系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通知》(质监特〔2010〕68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9月13日开始对各设区市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系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系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各设区市局应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按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二、验收组随机抽查4家企业, 抽查的企业由验收组组长确定。

  三、验收组成员及工作分工:验收组成员由省局特安处3人及省特检院1人组成,验收组组长由省局特安处处长(或副处长)兼任。检查验收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检查的设区市

检查时间

备注

宁德

9月14-16日

三明

9月19-21日

龙岩

9月21-23日

莆田

9月26-28日

厦门

9月28-30日

漳州

10月10-12日

南平

10月12-14日

泉州

10月17-19日

福州

10月19-21日

 

  附件1:

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系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检查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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