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监局、省特检院:
2010年12月份以来,各设区市质监局根据省局部署,开展了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为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根据《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系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通知》(质监特〔2010〕68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9月13日开始对各设区市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系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系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各设区市局应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按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二、验收组随机抽查4家企业, 抽查的企业由验收组组长确定。
三、验收组成员及工作分工:验收组成员由省局特安处3人及省特检院1人组成,验收组组长由省局特安处处长(或副处长)兼任。检查验收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检查的设区市 |
检查时间 |
备注 |
宁德 |
9月14-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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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
9月19-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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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 |
9月21-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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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
9月26-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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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
9月28-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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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
10月10-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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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 |
10月12-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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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
10月17-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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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
10月19-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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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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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系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检查评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