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即日起至10月10日,各设区市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围绕重点食品类别,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和省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通知》(闽质监食〔2011〕195号)要求,组织开展对获证企业、小作坊和五类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检查对象。一是月饼、糕点、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粮油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儿童食品、水产品、饮料、白酒、蜜饯等节日热销食品的生产企业(包括小作坊和五类经营单位);二是在前阶段食品安全整顿过程及日常巡查中问题较为突出的企业。
(二)重点检查内容。一是企业的生产环境和生产必备条件要求;二是原(辅)料的采购、入库、验收(检验)、使用环节;三是添加剂的管理及使用环节;四是产品出厂前的检验环节;五是对以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要抽样送检。
(三)严查非法生产加工行为。凡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一律依照《关于依法严惩食品生产加工非法添加违法行为的规定》(国质检执〔2011〕328号)从重处罚;对月饼、糕点等生产加工单位,要加强原(辅)料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严厉打击使用陈馅加工月饼及中秋节后回收月饼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其它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设区市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组织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抓好抓实监管措施,确保“两节”期间监管工作取得成效。省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严格值班制度。各设区市局、县级局要落实“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值班制度,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值班期间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应24小时开机待命),二是确保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三是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设区市局应于9月9日前将《中秋、国庆节值班表》(见附件1)报送省局食品处,并将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及统计表(见附件2)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局食品处。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
联系人:郑子龙,联系电话:0591-88016019,邮箱:jd350000@ fjqi.gov.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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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秋节、国庆节食品安全值班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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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