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计划申报项目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1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青海省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截止,根据计划指南基本要求及支持的重点领域,对通过受理中心形式审核的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筛选,按照《关于2015年度科技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对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3月16日—19日,会期3天半。

  二、会议地点

  青海省科技创新服务大厅三楼1号会议室(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4号)。

  三、具体要求

  1、申请单位需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如负责人确因突发情况无法到场答辩的,需提交外出开会通知等证明材料,并书面委托项目第二或第三负责人代为答辩。在参加答辩时,参加答辩人员需提交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若项目申报书中前三名人员无法到场答辩,则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2、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因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需本单位负责项目经费管理的人员一并参会。

  3、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以多媒体形式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汇报时间为10分钟,答疑时间为5分钟。答辩内容必须以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书为准,应重点汇报项目总体目标与研究内容、技术方案、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所需资金预算与筹措方案等,不得在进行答辩时额外提交任何相关材料。

  4、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5、请汇报人员携带系统生成的带二维码的项目申报书(含系统中所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15份,按照汇报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以上抵达会场,等候汇报(具体排序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培锦  李冰

  联系电话:18797168227  15809710753


 
  附件: 2015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计划申报项目专家评审排序表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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