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厅办〔2011〕213号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和今年我省工作安排,为确保畜禽标准化创建质量,及时将综合评价优秀的创建场上报农业部,经研究,决定对参加2011年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示范场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各地推荐上报的28个自愿参加2011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养殖场,其中生猪场27个,蛋鸡场1个。
二、验收依据
1、《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农厅办〔2011〕84号 );
2、《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农厅办〔2011〕82号 )。
三、验收内容
依据生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对各创建场的选址布局、设施设备、管理水平、防疫条件、环保要求、生产水平等进行逐项评分(详见附件1、2)。
四、验收分组
第一组 组 长:修金生 成 员:周伦江、卓坤水 联络人:刁 倩 负责验收福州、宁德、莆田
第二组 组 长:庄向生 成 员:林伯全、金颜辉 联络人:吴德安 负责验收漳州、龙岩、厦门
第三组 组 长:阮国荣 成 员:叶耀辉、陈玉明 联络人:陈学贵 负责验收泉州、三明、南平
五、验收要求
1、各验收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逐项打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各地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积极配合验收组保质保量完成验收,确保创建质量。
3、各验收组务必于9月26日前完成验收(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定),并将专家签字后的各场验收评分表和汇总表交厅畜牧业处。
附件:1.生猪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2.蛋鸡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3. 2011年参加国家级生猪、蛋鸡示范创建活动 养殖场汇总表
4.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验收评分 汇总表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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