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和全省认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认证认可行政监管工作,按照国家认监委和省局本年度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1年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1年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3C获证企业的检查,提高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以及获证企业信用,严厉打击3C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管和监管信息互动机制,确保认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检查内容
各设区市局检查范围(见附件1)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供的被暂停或注销3C证书的企业,3C认证有效性是认证监管的重点,要求进行100%监督检查。
三、检查时间
此次3C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时间为9月26日—12月9日。
四、检查方法
1.由于CQC提供的暂停或注销的3C证书情况有变动的可能性,检查前必须进行企业3C证书情况的确认,登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进入导航栏中证书查询模块,根据附件一中提供的证书号进行当前状态确认,对目前3C证书仍为暂停或者注销的企业进行检查。
2.检查方式以工厂检查为主,市场抽查为辅。对设备、货仓及出货清单进行核查,杜绝无证违法生产行为。
五、总结报送
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局应在12月15日前向省局科技与认证处提交3C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统计表(见附件2)和检查照片,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至邮箱fjkjyrzc@qq.com。
科技与认证处联系人:刘美官0591-87761889 ,黄 蓁 0591-87761887(传真)。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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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局3C检查内容.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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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统计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