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5年全省工业“双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7日
2015年全省工业“双百”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延伸产业链条、构建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新兴产业,2015年我省继续实施工业“双百”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双百”项目建设目标。确定“双百”项目100项,总投资1320亿元,年内计划投资246.5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60项,计划投资164.16亿元;新开工项目40项,计划投资82.37亿元。
(二)“双百”企业培育目标。培育销售收入百亿元及以上企业户数5户;50—100亿元企业6户;10—50亿元企业25户;1—10亿元企业50户。
二、主要措施
(一)创新投资理念,调整投资结构。要充分发挥企业市场投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企业集中自有资金投入到“双百”项目建设上,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和银行贷款;指导“双百”企业以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装备改善、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内容,针对生产经营中的瓶颈和短板,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转外延发展为内涵发展,调整存量,做优增量,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不断改进和规范投资行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投资力度。
(二)创新措施手段,优化产业结构。要采取信贷、税收等措施,支持企业通过并购、联合、重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行业集中度,推进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合作。注重把产业区域转移与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密切结合,把更多资金和社会资源转移到产业培育上来,有效提升工业化水平。
(三)创新培育途径,壮大企业规模。一是进一步梳理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事项,缩小审批范围,在继续鼓励省内同行业或相关行业企业兼并重组为大企业、大集团的基础上,实施开放式重组,引导企业从现在利润空间较小的加工、组装等价值链中游环节,向利润空间较大的设计、研发等上游环节和品牌、营销等下游环节延伸。二是鼓励企业兼并,收购或参股、控股省外相关企业,实现产业价值链由低端向高端的提升。支持电力、焦化、冶金、化工、医药、农畜产品加工等行业企业的兼并重组,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企业资本运作能力。三是鼓励省外各种性质的企业收购、参股我省企业,盘活存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推进社会资本流向主导产业、优势企业、名牌产品。
(四)创新培育机制,增强创新驱动。一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驱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为目标,强化政策落实,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有色金属、生物医药、轻工纺织、钢铁和装备制造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主导产品,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提供科技支撑。二是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创新平台水平。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进行创新资源的空间集聚与优化配置,整合创新链与产业链间的创新平台资源,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技术研发和服务平台向市场化、社会化转变,实现面向社会整合资源、面向市场选择研发、面向行业提供服务。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硅材料、镁及镁材料、中藏药等产业为重点,再谋划、培育、建设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发挥园区体制、企业、政策和技术优势,引进吸收各类创新载体。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抓好平台共建、专题对接、人才培养,不断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组织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检验检测设施共享等平台,大力推进质量品牌建设,注重从提升工业基础能力上引导关键技术研发,构建完善工业技术创新体系。三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围绕重点产业高端化领域的关键技术,组织实施全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努力在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加快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积极开展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加速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推动产业转型和产品升级。
(五)创新要素保障,激活稳增长活力。一是密切跟踪水、电、油、气、运等要素的动态情况,及时做好预警分析和综合协调工作。细化有序用电和应急用电预案,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用电。二是继续完善政策措施,尽快弥补人才、技术等知识资源不足的短板,通过内引外联、产学研合作和构建知识类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支持企业尽快步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三是结合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部门间工作合力,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管理。着力推动项目环评、安评、能评、土地、规划、备案(核准)等各项前期工作并联协同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六)创新融资渠道,破解资金难题。一是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和投资实体的联系,建立健全融资服务体系,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优化信贷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通过银企对接等形式,保证优势企业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二是积极发展债券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内外上市,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三是积极培育设立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进一步完善再担保体系,建立再担保中心,通过政府投入和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增信和分担风险的作用,为“双百”企业和项目贷款分担风险,促进企业融资。四是有针对性地梳理、编制、包装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
(七)创新对接工作,提升配套能力。要紧紧围绕“双百”项目上下游配套和企业产业发展,精准定位项目延伸触角和企业发展广度深度,紧盯产业链与供求链、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两大领域间的无缝对接,不断优化对接服务方式。一是鼓励省内企业间协作配套,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建立西宁、海东、海西三地“双百”项目和企业的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消化吸收本省产品,引导企业配套协作。二是引进和培育产业链专业化配套企业,加快基于“双百”项目产业链上下游的配套项目建设。三是继续推进“人才+项目”模式,发挥人才引领支撑作用,以项目需求引进不同层次人才,重点培养集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八)创新管理模式,落实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双百”行动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培育具体责任,落实项目业主、企业法人责任制,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和企业持续发展。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发展软环境,充分发挥“双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协调推进相关政策落实,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季度专项督查制度,强化效能问责,梯次推进“双百”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政策,努力扩大政策效应,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