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分园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发布日期:2013-05-24    浏览次数:2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的鲤城高新区、石狮高新区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工作周期为3年,自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此次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是泉州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的又一新突破。

  据悉,未来三年, 泉州高新区的鲤城高新区将以加强区域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实施为中心环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转变提升纺织鞋服传统产业、支撑引领微波通信、光电信息、机械汽配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作用,以提升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与水平,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和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石狮高新区将围绕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和建设“质量石狮”为主题,以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链上的高端制造业创新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园区管委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全面提升石狮高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推动石狮高新区向“重知识、聚人才、比创新、高技术,高水平、高效益”的不断发展。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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