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高〔2013〕45号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根据年度工作进度,为推进各项工作进度,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在年初印发的《2013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制定下半年工作补充要点:
1.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贯彻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2013年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开展“增强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等5个方面的改革探索。继续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做好示范项目经验总结推广相关工作。
2.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蓝图。编制《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规划》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优化高校设置布局及高校规模、类型、层次结构,引导全市各类高校特色办学,错位竞争,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教育需求,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编制《上海高等教育学科布局结构及规划》,建立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学科专业建设绩效评价机制,形成本市中长期重点支持建设的学科引导目录。
3.部市合作共建上海大学。充分利用部市共建机制,加强对上海大学的领导,指导上海大学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继续推进上海大学“211工程”建设,加大对上海大学的政策支持和教育投入力度,为上海大学推进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创新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机制。落实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各项工作。在高等教育领域,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计划,高等教育游学计划。完成上海市外国留学生全英语示范性课程评选与建设工作。接受市财政局对2012年“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审计和第一期“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市级绩效评价。进一步推进外国留学生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第四批“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继续指导和推进本市高等职业专科阶段的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工作。完成2013年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相关工作。
5.实施高等学校设置改革。结合国家战略和上海城市发展需求,统筹规划本市高校布局结构,加快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步伐,支持并指导上海科技大学开展去筹及正式建校招生相关工作,研究体育类院校更名大学的政策以及小规模文理学院设置标准,适时启动改革试点。
6.推进行业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卫生学校)、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第一批5所行业高校及相关联中职学校的隶属关系划转工作,市教委与各相关行业高校原主管部门就合作共建行业高校签订协议。全面启动第二批行业高校划转各项工作。
7.做好高校基本建设工作。研制2013年下半年市级教育建设拟审批项目名单及后两年项目工作计划,指导有关高校做好有关项目储备、建设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高校加快完成既有校区土地保留置换、权证过户工作。加快推进松江大学园区有关高校学生公寓建设主体变更、教学用地权证划转及松江大学园区区域性控详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上海科技大学浦东校区、上海海事大学教育部集装箱供应链技术研究中心等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推进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洋大学等一批高校学生公寓建设。指导上海电力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加快启动有关校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8.推进普通高校德育工作。完成教改试点项目“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结项工作。开展“我们与梦想同行”主题教育活动优秀项目评选。组织开展第二届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月系列活动。推进各类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创建工作。加大易班建设,完善辅导员“易班易友”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思政易家”两个互动平台。
9.开展“十大工程”中期绩效评价。开展“十大工程”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加强统筹、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聚焦质量,分类指导、强调特色”原则,重点对21所上海地方本科院校“十大工程”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建设成效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10.继续推进高校内涵建设。会同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下拨新一轮“985工程”2013年市政府引导性资金。开展2013年上海地方本科高校“十二五”内涵建设第二笔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3-2015年相关建设工作。启动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的国家级骨干校项目建设。全面开展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负责人培训工作。开展2013年第三届上海高职高专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
11.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开展上海高校学科布局结构及规划课题研究,制定上海高校学科重点建设规划(2013-2020年)。开展长三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合作。做好20种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研制。推动高校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探索开展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试验。开展艺术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乐队演奏人才培养结合项目的招生工作,推进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工作,开展工商管理硕士课程案例库的开发和共享平台建设。
12.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实施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强化教学激励,引导和鼓励学科领军人才、高层次骨干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尤其是讲授核心课程。完善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的透明度,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监控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实施就业质量社会评价工作。组织做好高校本科专业新设和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升级高校专业布局结构。做好本科专业评估,研究开展对高校本科教学督导,指导上海建桥学院和上海杉达学院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召开第三届上海大学生创新论坛。推进卓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制订实施卓越新闻、卓越会计人才培养方案。推动高校建设以教学培训、教学测评、教学研究为核心功能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组织做好国家和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开展上海市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
13.开展高职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举办第一届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创意创业大赛。开展高职双证融通教学改革试点。
14.深化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开展高校与重点企业联合调研,推动一批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组织高校知识服务平台与企业开展专题对接。鼓励一批企业与高校共建研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完善高校教师流动机制和考核机制,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人员双向兼职与流动,建立创新人才“双导师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5.推进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和支持上海高校申报2013年度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工作,完成《提升高校协同创新能力》调研课题。完成第三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及智库的立项建设工作,完成第二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的筹建验收工作。
16.深化一流学科建设。完善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运行和管理机制,完成一流学科(A类)增补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价和分析专业机构,建立一流学科建设绩效的动态监测机制,强化一流学科的动态跟踪管理。
17.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高校研发基地建设和科研设施的开放共享,探索构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的多种模式开放共享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或与企业联合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高校加强研发基地的管理和机制建设,推进基地开放和共享服务。完成推荐市属高校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奖的工作。
18.持续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启动实施骨干教师激励计划。完成2013年度“上海高校实验室队伍建设计划”的实施工作。完成委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工作。开展“上海市教育功臣”评选表彰工作和“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完成《高校教师全过程培养研究和实践》调研报告。
19.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推进高水平小规模文理学院建设。组织上海民办教育“强师工程”成果展示。成立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为民办学校发展提供多渠道支持。探索提高民办高校教师退休待遇。完成同济大学同科学院终止工作。
20.不断强化依法治教工作。组织开展现代大学制度系列研究,研究并适时制定《上海市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及其相关的实施方案。
21.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地方公办高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配合市物价局研究制定本市研究生收费管理办法。完成2013年度高校局级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对11所地方高校进行的地方高校内涵建设(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改革)专项资金的中期绩效审计检查。
22.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深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用为抓手,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在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用于专科层次自主招生的基础上,探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用于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完善地方本科院校春季招生考试方案,制订成人高校招生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23.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着力推进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学科点建设、相关职业资格培训与认证和职业资料库建设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形势预警监测工作。
24.健全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加强各高校资助工作经验总结,适时进行资助工作成果宣传。严格规范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25.全力维护高校安全稳定。进一步完善高校后勤食品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培训。做好高校班车运行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学校建筑能源审计、能耗统计和数据监测工作。全面推动高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启动高校能耗监测市级平台建设。开展高校绿化工作专题培训,建立高校绿化信息数据库。开展高校周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及平安实事项目中期检查、年终总结考评。会同市公安局、市质监局修订技防标准。召开高校校方责任综合险2012学年度总结,启动2013学年度政府采购工作。
26.持续推进体育、艺术、科普等相关工作。推进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高校体育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计划。开展高校体育教师教学技能“人人达标”活动。加强高校艺术教育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加强大学生艺术团建设,组织开展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开展校园文化系列校际交流展评活动。继续推进高校青少年科技实践工作站建设和大学生科学商店发展,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相关工作任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