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代办处关于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工作的通知
各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的安排与部署,自2013年7月1日起,昆明代办处正式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业务受理范围包括:中国大陆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注销申请,当事人任意一方涉及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不予受理。
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须知.doc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doc
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申请表.doc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doc
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申请表.doc
昆明代办处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