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知发〔2013〕34号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各企业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评选表扬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人字〔2013〕24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填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或《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于7月19日前将纸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报我局规划发展处。
联 系 人:张杨媚
联系电话:023-67531480 13193261551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11号
电子邮箱:542196259@qq.com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评选表扬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7月2日
附件:关于开展评选表扬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