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监局、省特检院: 附件:注销《许可证》、暂停新接业务的电梯施工单位处理名单 附件: 注销《许可证》、暂停新接业务的电梯施工单位处理名单 一、予以注销许可证电梯施工单名单
2011年8月省局通报69家电梯施工单位评定结果为丁级的单位,根据《福建省电梯施工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要求在两个月内进行整改。现整改期限已经到期,59家电梯施工单位经过积极整改,符合《福建省电梯施工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准予开展行政许可项目的业务。
还有六家电梯施工单位未整改,四家电梯施工单位未完成整改,根据《福建省电梯施工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规定,经设区市质监局监察机构核实,对未整改的电梯施工单位处理如下:
1. 六家电梯施工单位未整改,根据《福建省电梯施工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第二十九条(二)、(五)规定,施工质量差或经复查发现仍不符合规则规定条件的、由于施工质量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的单位注销其《许可证》。
2.设区市质监局监察机构对注销其《许可证》的电梯施工单位,责令停止一切业务,并收回《许可证》。对原承担的电梯施工业务 ,督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做好电梯维保业务的转接工作,保证电梯正常使用。
3.四家电梯施工单位整改过程中仅为取证人员不足问题,电梯施工单已报名参加培训考核取证的,应持报名证明和社保凭证到设区市监察机构报备,保证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否则设区市监察机构应报省局(发证机构)注销其《许可证》。整改期间暂停新接业务。
4.检验机构在定期检验时,要严格审查电梯施工单位的维保资质,和维保合同,对注销其《许可证》和未整改完成的电梯施工单位维保业务不予检验,并告知用户。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1.福州求益电梯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TS3335037-2013
2.福州市建筑安装水电工程公司 许可证号:TS3335049-2013
3.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许可证号:TS3333270-2013
4.祥菱(福建)电梯有限公司(公司无办公场所、人员、业务)
许可证号:TS3335106-2013
5.厦门铃波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整改期间发生厦门“8·18”
电梯事故负主要责任) 许可证号:TS3335113-2014
6.厦门凌立电梯有限公司 (许可证已经过期)
一、予以暂停业新接务电梯施工单位名单
1.福州东日电梯有限公司
2.厦门沈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厦门百利达电梯有限公司
4.厦门山友楼宇设备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