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天津市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1    浏览次数:2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法字〔2013〕55号),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将于近日开始进行。为了做好2013年本市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5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年检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文件,按时间和要求登陆“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报送年检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以年检为契机,积极开展机构内部自检工作,认真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研究制定本机构发展规划,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加快专利代理机构发展。

  三、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完成工作报告,并于“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提交机构年检材料之后的7日内,将工作报告(加盖公章)一份,报送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工作报告应全面反映《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的各项内容,同时还应列出新增内部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后备人才培养情况、机构今后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设想以及当前本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内容。

  各专利代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代理机构用户使用手册》,安排专人熟练操作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年检的各项要求,做好2013年年检工作。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2013年8月14日

  (联 系 人:刘万鑫  联系电话:2303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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