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成都代办处启动专利权质押登记受理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2

川知发〔2013〕92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试点工作的安排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的工作部署,自2013年7月1日起,成都代办处启动专利权质押登记受理业务。

  成都代办处受理中国大陆当事人以面交和寄交两种形式提出的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注销纸件申请,并对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注销申请的文件进行接受审查、数据采集、文件扫描、数据上传、文件寄送、涉及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各类通知书打印发送等业务。

  办理专利质押有关业务的当事人和专利代理机构,按照《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五十六号局令),可到成都代办处办理,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在本地区做好宣传工作。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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