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知函〔2013〕7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和我局工作安排,我局拟组建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专家库,为西南地区知识产权局提供专利侵权判定及假冒专利认定咨询服务。现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技术类专家应从事机械、化学、电子、医药、计算机、材料等相关技术领域教学、科研或技术开发工作10年以上,拥有高级工程师(或等同级别)以上技术职称,对专利侵权判定的相关实体性规定有一定了解,在省内本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及影响力;
2。法律类专家应从事有关专利侵权纠纷司法审判、行政处理以及假冒专利、其他专利违法行为认定的实务工作3年以上或者专利侵权判定理论研究工作5年以上,熟悉专利侵权判定、假冒专利认定的有关实体性、程序性法律规定,熟悉专利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3。能够独立从事和参与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认定判定咨询工作,身体健康。
二、推荐方式
被推荐专家需填写《专利侵权判定及假冒专利认定咨询专家申报表》一式2份,经专家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9月30日前寄至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邮编:610041。联系人:王俊波,联系电话:028-85589807,E-mail:wjb@scipo.gov.cn)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