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长白山社会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加快实现吉林省科技工作“十二五”规划目标,提升我省发明专利拥有量,决定从2013年度开始对我省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发放补助资金,请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
一、补助对象
在吉林省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在吉林省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
二、补助标准
每项专利人民币1000.00元。
三、补助条件
本年度补助专利仅限于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优先资助采用电子申请的发明专利。
1.专利补助资金申报单位须是专利权人,如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一个专利权人申报;
2.专利权人应按照要求办理授权专利相关法律手续,且应保证专利权属清晰、无纠纷。
四、申报材料
专利补助资金汇总表,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格式(附件一);
专利权人(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二);
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复印件;
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等费用的复印件。
专利权人发生变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必要时可要求专利权人(申报单位)提交其它相关材料。
五、申报方式和受理日期
中省直企事业直接向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本地区资助对象(含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统一向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申报。
受理日期:专利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省政府政务大厅5楼532室 专利代办处
邮 编:
联 系 人:李伟 郑博
联系电话:(0431)--- 82760502、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