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高函[2011]139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28号)的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国科发计〔2011〕528号通知附件二“2012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一),组织相关企业申报。
二、项目申请单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国科发计〔2011〕528号文及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等可以在此网页下载。
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统一申报,申请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
四、面上项目中,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因国家择优给予国拨经费支持,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请书同时上报;产业化示范项目因国家以示范、引导为重点,原则上只需上报项目申报书,若确有申请国拨经费,须同时提交预算申请书。
五、各设区市科技局汇总申报材料盖章后于2011年11月21日前送达我厅高新处,网络电子数据上报同时截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普通订书钉装订,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装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联系人:马菁
福建省科技厅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