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专业技术人员赴以色列参加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8    浏览次数:2

闽科外〔2011〕26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专业技术人员赴以色列参加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以色列国际发展合作机构(简称马沙夫,MASHAV)将于2012年2月初在以色列分别举办“鲜货的采后生理学、病理学及处理”和“基于全球环境变化的农业生物技术”课程培训班。我厅受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委托,负责推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赴以培训。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候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时间

  1、2012年2月13日至3月8日-“鲜货的采后生理学、病理学及处理 ”;

  2、2012年2月6日至4月5日-“基于全球环境变化的农业生物技术”。

  课程详细内容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申报赴以色列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培训课程相关领域工作的科研人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等;

  2、具有相关学历,至少三年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经验;

  3、具有较高的英语口语水平,届时以色列驻华使馆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口试或面试;

  4、身体健康。

  三、费用

  1、以色列政府资助学员在以期间的学费和食宿费。

  2、派出单位或个人承担各自中国境内旅费和中国-以色列的国际往返机票。

  四、其他事项

  请申请人将所需材料在2011年11月30日之前以快递方式报省技术转移中心。请按照培训申请须知(见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

  我厅将根据报名情况把申请人资料报送以驻华使馆,以驻华使馆收到材料后将对申请人进行口试或面试,获得推荐的申请人的材料会被送往以色列。最终的录取决定由马沙夫评估后作出,以色列驻华使馆将向被录取的申请人发正式邀请函,办理签证。

  五、联系方式

  福建省技术转移中心(亚太中心)

  联系人:吴潇

  电  话:0591-28378451/28378419

  传  真:0591-87814794/87801144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门9层

  福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赖登颖

  电  话:0591-87869033

  传  真: 0591-87882589

  附件:1、培训课程介绍

  2、培训申请须知

  3、申请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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