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知发〔2013〕63号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
2009年以来,我市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统计制度并连续实施了4年,对于反映专利创造、运用成效,找准知识产权工作的着力点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统计结果进入《重庆统计年鉴》,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区县提供了决策依据。此项统计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为更好反映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情况,促进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我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统计内容包括:工业企业专利管理基本情况(渝知101表)、工业企业专利创造主要指标(渝知102表)、工业企业专利运用主要指标(渝知103表)。2013年10月,市统计局以渝统函〔2013〕51号文件批准实施。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要高度重视,将统计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周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确定专人具体抓落实。
二、认真做好培训解释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可与当地统计部门商量,将此统计工作纳入近期即将开展的工业经济统计工作一并布置。可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等渠道,认真做好统计培训工作。也可通过走访企业、上门调查等形式,切实抓好统计调查工作。要设立专门电话,安排专人,接受企业咨询,做好统计指标的解释工作,确保统计结果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三、严把统计质量关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要加强统计工作质量控制,要求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三级质量控制责任制;并对调查表填写、报送、数据录入、审核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质量控制,确保填报数据和信息准确无误。
四、按时报送统计报表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应于2014年2月10日前收齐并汇总本辖区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于2月15日前将统计报表的电子件和和纸质件报市知识产权局。
五、咨询联系方式
请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即日起速到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领取统计报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市知识产权局联系。
联 系 人:吴永杰 马改弟
联系电话:67764608、67531485、67613712(传真)
邮 箱:406518232@qq.com
附件:重庆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统计报表制度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11月6日
重庆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统计报表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