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莆田市城厢区东厝饮用水厂等70家单位7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1-11-22    浏览次数:5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的规定,因企业提出申请、许可到期未延续等原因,决定注销莆田市城厢区东厝饮用水厂等70家单位7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

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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